增值税发票的拒收证明怎么写?

哪位可以帮忙下。
2024-11-01 16:23:51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增值税专用发票拒收证明
××××有限公司:
贵公司于××××年×月×日给我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份,发票代码为××××××××,发票号码为×××××,金额为×××元,税额为×××元,价税合计为××××元。
贵公司在给我公司开具此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将货物(劳务)名称误填写为“×××”,正确的货物(劳务)名称应为“×××”。此份发票不符合我公司的开票要求,因此我公司拒收此发票。此份发票我公司未进行认证。
特此证明!

回答(2):

2009年某月收到某某公司2009年某月某日开给我公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份,发票号码:00000001,因某某开错,没法入账,现拒收,特此证明

回答(3):

就说发票上有内容开错就行了,比如,账号,货物名称之类的.但别说企业名称开错,那个不太好

回答(4):

增值发票拒收的有关部门开证明,不然不可以拒收

回答(5):

因为各个地区和税务机关要求的具体资料都不一样,所以仅供参考啊。1. 如果因购买方相关信息错误的,要带齐购买方有关证明的复印件(如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并加盖购买方单位公章。
2. 如果涉及到购买方单位名称错误、货物名称、单价、型号、金额、税额错误等问题要带上购销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其他需要鉴证的资料,复印件加盖销售方单位公章。
3. 如果错误原因为重复开票,需要带上购销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与此错误发票相重复的专用发票的记账联原件和复印件、报税的专用发票明细表(金税卡中打出)原件和复印件、记账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销售方单位公章。
4.如果因购买方或销售方公司名称变更申请办理红字通知单,但签合同时的公司名称为变更之前的名称,需要带工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通知书》,并且加盖购买方或销售方公章。
购买方拒收说明:写明拒收原因、错误的事项、正确的事项、拒收票号、金额、税额、必须加注:“上述专用发票我单位没有认证,特此拒收”、必须加注:“本单位所提供的说明和附送资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并对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字样。如果错误原因为重复开票,还要说明与此错误发票相重复的专用发票的票号、金额、税额。拒收说明必须加盖购买方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