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权实际上分为两种:一种是国际优先权,一种是本国优先权.
国际优先权是根据国际专利合作组织(PCT)的同等国民待遇条款而产生的.具体落实到实际操作中的作用就是,如果你在今天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一个专利,从今天起一年之内,你再向PCT的所有签约国(如美国)申请这个专利,并提出优先权请求,那么该国(如美国)就必须承认你在中国的申请日做为该专利的申请日(优先权日),作用就在于,如果你从中国申请日起,到美国申请的这段时间,如果别人提起了跟你同样的专利申请,那么由于你的优先权日在于对方的申请日之前,只有你的申请才是真正有效的.
本国优先权的意义就是,如果你今天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一项专利申请,你在今天起一年之内,再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供一份更完整的专利申请,在申请时提出第一份专利申请的优先权,这个时候,第一份申请被视为撤回,如果审查员经审查后,同意你的优先权请求,那你第二份申请的申请日就是第一份申请的申请日了,也即是优先权日.
优先权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规定的一种权力,即在申请专利时,各缔约国要互相承认对方国家国民的优先权。当申请人在一个缔约国提出申请专利时,申请人有权要求将第一次提出申请的日期作为后来再就同一主题申请专利的日期。其主要意义是:申请人有权要求在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时,以第一次提出申请的日期作为判断新颖性和创造性的时间标准,这种权利就是优先权。上述的一定期限,称为优先权期限,上述的第一次提出申请的日期称为优先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