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无儿女的人死后 谁来继承他的财产?

2024-11-23 04:5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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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扩展资料:

据新华社杭州1月20日电  (赵欣、卢晶)曾轰动一时又扑朔迷离的“小保姆继承巨额遗产案”终于尘埃落定。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立遗嘱人叶瑞亭老人生前的全部财产均归小保姆吴菊英继承。

1992年,吴菊英到叶瑞亭家做保姆,后向叶学习裱画,结为师徒关系。1999年,叶先后立下遗嘱,表示他的一切动产和不动产全部赠给吴菊英。2000年3月31日,叶去世后,未经吴的同意,叶瑞亭的女儿邰丽娜私自拿走了字画。

为此吴诉之法院,要求法院确认叶的自书及公证遗嘱均合法有效,判令叶的全部遗产遗赠给吴。在一审过程中,邰丽娜的同父异母妹妹陈丽娟要求参加诉讼,

并继承父亲的遗产。同年7月,杭州市拱墅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支持吴菊英的诉讼请求。邰丽娜和陈丽娟不服上诉,请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

二审法院认为,我国的继承法明确规定,公民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也可以将其个人的所有财产遗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国家、集体和个人。

叶生前所立的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在内容上并无抵触。内容真实,应为合法有效,不存在被人胁迫的印证,遂维持一审判决。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继承遗产:小保姆合法权益受保护

回答(2):

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可以适用法定继承处理,先由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父母、子女、配偶等),没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兄弟姐妹、外祖父母、祖父母)所以由姐姐来继承他的田地

回答(3):

无子女人死了,父亲去世母亲改嫁40年,还有财产继承权吗

回答(4):

收归国家或者集体组织,当然在取得相关部门许可的前提下可以由死者的姐姐、侄子来继续承包经营

回答(5):

首先,一个无儿女的人死后,由其父母继承遗产,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

如果他的姐姐放弃继承,则可由村镇集体收归集体所有。但如果像本案这样,由邻居下葬的话,邻居可以先试着继承其田地,如果其姐回来要求继承,再归还于他。如果村组集体要求归公的话,也可以直接交付于村组集体。

按理说:农村田地是不具有继承权的。人在地在、人死地归集体所有。但因为国家有个30年的承包期,所以可以在承包期未满时,由其继承人先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