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廉租房的低保户还可以申请廉租房吗?

2025-04-04 13: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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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可以了
廉租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5 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 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 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廉租房申请流程:
一、提出申请: 由廉租房申请人(户主)持上述文件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廉租房申请。
二、受理、配租:
1、由廉租房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领取填写《城市居民廉租住房家庭情况核定表》,相关单位盖章。
2、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5日内),并对申请家庭入户调查,进行评议。
3、街道组织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工作单位初审公示(10日),街道乡镇提初审意见、配售方案(2个工作日)。
4、区县复审申请资料、确定配售方案(5个工作日),公示(5日)。
5、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2个工作日)。
6、符合条件,进行摇号配租配售。
7、摇中,进行配租廉租房;未摇中,继续轮候或取消资格。

回答(2):

你已经有了廉租房是不可能再申请廉租房的,廉租房只能有一次机会,如果多次可以申请,你还申请一百套,转手再租出去,你就是富豪了,你怎么想的,廉租房是国家给穷人的一个好政策,都给别有用心的人搞坏了。

回答(3):

1、低保是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并需要当地村委会、居委会开具相应的证明。

2、而申请廉租房保障的家庭由户主持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3、并携带相关资料,经过初审-公示-审核-然后进行请廉房配租。

回答(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