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产科医生火车上救人却反成被告”谣言参照《刑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哪几处与国家法律法规不符合

2024-11-07 06:4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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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根据《刑法》第336条的规定,非法行医罪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一)情节严重是指:

    (1)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2)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3)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4)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造成就诊人死亡是适用较重法定刑的情节。

  2. 这个罪名的主体要件

    (1)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2)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

    (3)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4)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

    (5)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

  3. 本罪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对病人伤亡结果存在间接故意的罪过而不是业务过失的罪过。因为,在认识因素上,行为人既对自己缺乏行医技能和控制病情发展的能力是明知的,又对病人在得不到有效及时治疗时会伤残直至死亡是明知的,所以不是疏忽大意的过失;在意志因素上,对病人的伤残、死亡采取了漠然视之,听之任之的放纵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