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条件:
在科学技术领域做出系统的、创造性的成就和重大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具有中国国籍的研究员、教授或同等职称的学者、专家(含居住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以及侨居他国的中国籍学者、专家),可被推荐并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
对年满80周岁的院士授予中国科学院资深院士称号。
对中国科学技术事业做出重要贡献,在国际上具有很高学术地位的外国籍学者、专家,可被推荐并当选为中国科学院外籍院士。
扩展资料
评选机构:
各学部常务委员会组织院士对有效候选人进行评审和初选,产生初步候选人和终选候选人建议人选。评审和初选必须坚持标准,遵循公正、客观的原则,对候选人进行全面、科学的评价。各学部初选实行差额无记名投票,差额比例为百分之二十。
各学部参加投票选举的院士人数,应超过本学部有投票权院士人数的三分之二。获得赞同票不少于投票人数三分之二的候选人,按学部主席团确定的名额,根据得票数依次产生本学部终选候选人建议人选,经各学部常务委员会审查确认后,由学部主席团确定终选候选人。
新当选院士由具有投票权的全体院士投票产生。选举实行等额无记名投票,获得赞同票数超过有效票数二分之一的候选人当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科学院院士
第四条 院士的标准和条件
在科学技术领域做出系统的、创造性的成就和重大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具有中国国籍的研究员、教授或同等职称的学者、专家(含居住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以及侨居他国的中国籍学者、专家),可被推荐并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
第五条 增选院士每两年进行一次,每次增选总名额不超过60名。各学部的增选名额,由院士大会的常设领导机构确定。
第六条 院士候选人通过以下两种途径推荐,不受理本人申请。
(一)院士直接推荐候选人。每次增选,每位院士推荐候选人限额不超过两名;获得3名或3名以上院士推荐为有效。对居住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以及侨居他国的中国籍学者、专家的推荐,仅适用此款。
(二)国内各有关科学技术研究机构、高等院校和中国科协所属一级学会,按组织系统推荐候选人。此类候选人,必须经过其主管部门、中国科协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初选。
第七条 对候选人的评审和选举,由各学部常务委员会组织院士进行。评审必须坚持标准,遵循公正、客观的原则,对候选人进行全面、科学的评价。
选举按学部进行,实行差额无记名投票,差额比例为百分之四十。各学部参加投票选举的院士人数,应超过本学部院士人数的二分之一;获得赞同票超过投票人数二分之一的候选人,按本学部应选名额,根据得票数依次当选,满额为止。选举结果分别由各学部常务委员会检查确认,经院士大会常设领导机构审议批准后,以书面形式向全体院士通报认定。
现在改为2/3
在工程科学技术方面做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具有中国国籍的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教授或具有同等职称的专家,可被提名并当选为院士。
院士是某些国家所设立的科学技术方面的最高学术称号,一般为终身荣誉。在中国,院士通常是指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在中国,院士原来称为学部委员,就是在某一领域内的资深专家。
院士增选采取院士直接推荐和部门按照组织系统推荐的方式,不受理本人申请。院士评选需要提名,提名资格一般为: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自然科学二等奖以上;需要经过大概三轮评选才能成为院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