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丸术(Poison Pill)就是反收购措施的一种,它在美国的使用相当普遍,也被称作毒丸计划,于1985年在美国的特拉华州法院被判决合法化。毒丸计划是反对恶意收购的股东权益计划,正式名称为“股权摊薄反收购措施”。最早起源于股东认股权证计划,当上市公司面临收购威胁时,其董事会启动“股东权利计划”,向普通股股东发行优先股,一旦公司被收购,股东持有的优先股就可以转换为一定数额的收购方股票。通过股本结构重组,降低收购方的持股比例或表决权比例,或增加收购成本以减低公司对收购人的吸引力,达到反收购的效果。
毒丸计划与反并购紧密相关,是很好的事前防御准备。它有助于抑制敌意收购,在公司内部多种防御策略选择中应该是最有效的方法之一。许多有一定远期前景的公司出现暂时性股价暴跌,则这些公司极易成为被收购目标。作为防御性条款,正常情况下,毒丸计划体现不出其存在价值。但公司一旦遇到恶意收购,或恶意收购者收集公司股票超过了预定比例时,“毒丸”的作用就立刻显现出来。所以,这些公司一般会在企业章程中作出特别规定:例如规定一旦遭遇恶意收购者,收购者须向企业的各种利益主体,包括原有的股东、债权人以及企业的高级管理者支付一笔可观的补偿金额,从而给收购设置极高的附加成本,驱赶潜在的套利者;再比如采取出售、分拆被收购者看重的优良资产、增加企业的负债额、向股东发放额外红利等一般性的财务性措施,以降低恶意收购者的收购价值。
随着并购与反并购的不断升级,毒丸计划发展到包括“股东权利计划”、“负债毒丸计划”和“人员毒丸计划”等等。具体有:
其一,股东权利计划。该计划表现为公司赋予其股东某种权利,多半以权证的形式体现。权证的价格一般被定为公司股票市价的 2~5 倍,当公司被收购且被合并时,权证持有人有权以权证购买新公司的股票。
其二,负债毒丸计划。该计划指目标公司在恶意收购威胁下大量增加自身负债,降低企业被收购的吸引力。例如,目标公司发行债券并约定在公司股权发生大规模转移时,债券持有人可要求立刻兑付,从而使收购公司在收购后立即面临巨额现金支出,降低其收购兴趣。
其三,人员毒丸计划。该计划指目标公司全部或绝大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共同签署协议,在目标公司可能被收购、并且高管人在收购后将被降职或革职时,全部管理人员将集体辞职。这一策略不仅保护了目标公司股东的利益,而且会使收购方慎重考虑收购后更换管理层对公司带来的巨大影响。一般情况下,企业的管理层阵容越强大、越精干,实施这一策略的效果将越明显。当管理层的价值对收购方无足轻重时,“人员毒丸计划”也就收效甚微了。
新浪在面对盛大收购的时候,就是采用了毒丸计划。新浪“毒丸”计划的核心是:如果盛大及关联方再收购新浪0.5% 或以上的股权,购股权的持有人(收购人除外)将有权以半价购买新浪公司的普通股。现有股东可以行使权利以半价增持新浪股权,以图摊薄盛大持股,令收购计划无功而回。从目前股权构成来看,盛大已经是新浪的第一大股东。盛大如果持股超过51%,就会自动成为新浪董事会成员,目前盛大可以作为股东参加今年9月30 日之前的股东大会,如果届时各种股东允许,盛大就可以进入新浪董事会。但是,新浪董事会是铰链型结构的。即新浪董事会共有9名成员,设有补偿委员会(陈丕宏、陈立武、段永基)、审计委员会(陈立武、曹德丰、张懿宸)、股份管理委员会(姜丰年、汪延)。董事会的9名董事共分为三期,任期3年且任期交错,每年只有一期董事任职期满,进行新的董事选举。因此,如果收购方盛大不能重组新浪董事会和管理层,哪怕他有再多的股份,也等于没有收购,因为没办法实施改组和展开新的战略。根据“毒丸计划”,盛大如果想达到股权的20%,就必须付出已经付出的2.3亿美元的一半。可以看出,毒丸计划客观上稀释了恶意收购者的持股比例,增大了收购成本,或者使目标公司现金流出现重大困难,引发财务风险,使恶意收购者一接手即举步维艰,让收购者感觉好似吞下毒丸,最终实现反收购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