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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我丈夫的父母给我3万,算购房款也算是跟他结婚的条件。现在我提出离婚,他想要回3万元。可以吗?
婚前我丈夫的父母给我3万,算购房款也算是跟他结婚的条件。现在我提出离婚,他想要回3万元。可以吗?
2024-12-02 22:28:57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不予返还!这三万属于父母赠与的,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一人一半。
回答(2):
如明确系用于购房,应属于赠予你们俩。
回答(3):
不可,因为是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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