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离婚了,户口还在男方家,他家拆迁我有赔偿吗

2024-11-22 05:5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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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从原则上讲,只要户籍没有迁出,就应该享受户籍所在地的所有政策和待遇,因为户籍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

同时,该案例涉及的这个问题还要根据拆迁地的拆迁政策决定,如果拆迁补偿是按照房产和土地进行补偿,就与户籍没有关系,拆迁补偿款归房屋产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所有。但是有些地方的拆迁是按照户籍进行拆迁补助的,那在拆迁地的所有户籍登记人都应该得到补偿。

扩展资料:

补偿分类

拆迁补偿大多按照土地性质和房屋的使用用途两种情况来分类。

土地性质分类

拆迁补偿根据土地性质可以分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两种。

以前,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分别是由《拆迁条例》和《土地管理法》调整。城乡间两种不同的地权,适用两种不同的征收补偿制度。

2011年新颁布的《征收条例》适用于城市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对于集体土地上的拆迁仍然依据《土地管理法》,这导致了同样是房屋征收与补偿,城镇与农村适用不同的法律法规,造成了立法和执法上的不公平。

为了解决城乡实行不同的征收补偿制度的问题,正在修改之中的《土地管理法》,将参照《征收条例》中确立的基本原则,国有集体土地有望实现同价同权。

使用用途分类

拆迁补偿根据房屋用途可以分为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和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两种。

房屋用途取决于两个方面:

一是土地的用途,它决定了房屋用途的走向;二是规划设计的用途,它决定了房屋用途的内容。“住宅”是专供居住的房屋,“商业服务用房”是从事商业和为居民生活服务所用的房屋,

二者是两种完全不同用途的房屋。正是房屋的用途区别,其在设计规划上和建筑结构上还有价值产生都有所不同,因此拆迁补偿也有所不同,遂分开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拆迁补偿

回答(2):

  离婚和户口没有直接关系,按照法律,只要户口还在,就可以享受拆迁补偿。但是,如果离婚判决时已经走过财产分割程序,那么,拆迁补偿就是他家的家事,与别人无关。

回答(3):

原则上是有的,你可以主张。男方在拆迁过程中肯定已经取得了你的那部分,你现在可以不要着急,等他们拆迁完毕以后你再通过法律途径要回自己的财产。拆迁跟户口有关系,跟离不离婚没有关系。所以,你是有权取得属于自己的那部分拆迁利益的

回答(4):

就算有,你认为人家还会给你吗?除非打官司,离了婚,你就和人家没有半毛钱关系了,别再纠结了。

回答(5):

离婚了,钱都是身外之物,让他家心里都有点念想吧,何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