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不能出借的,把身份证借给别人是违法行为,并且有一定的风险。二代身份证丢失,被人拿来办理信用卡。
一旦被人冒办信用卡,且在透支之后不还款,那么逾期欠款和不良信用记录则会被记在自己头上。
由于持卡人未向银行提交办理信用卡的申请,也未与银行签订信用卡业务的合同,因此与银行之间并未形成借贷合同。
别人冒用他的资料向银行办理信用卡,并透支使用,由此产生的债务不应由他承担。持卡人以书面形式向银行反映,并要求行消除不良信用记录等不良影响。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以银行卡为例子,用自己办身份证办卡那么对方办理业务是要求你前往办理,丢失也需要你办理,若非法业务也是影响到你个人征信。
以手机卡为例子,用自己办身份证办卡那么对方办理业务(手机业务,丢失补办等)是要求你前往办理,严重公民欠费等出现问题也是归于实名制本人的。
(1)申请准贷记卡一般需要缴纳保证金或提供担保人;
(2)在准贷记卡内存款是计算利息的;
(3)准贷记卡可以透支,但是透支款项没有免息还款期,从透支当日就可以计算利息,且必须一次还清没有最低还款。
准贷记卡作为中国信用卡产业发展过程中的过渡产品正在逐步退出历史舞台,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准贷记卡的使用量、使用意义都在逐步减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银行卡
分以下情况;
(1)办理储蓄卡:储蓄卡一般没有什么坏处,只要不落入不法分子手里就没事;如果涉及洗黑钱或非法交易,会追究银行卡申请人持卡人的责任。
(2)办理信用卡:若未能及时还款,或者出现恶意欠款,或者其他情况,都会影响你本人在央行的人行征信报告;
如果个人的人行征信报告有不良记录,那么以后再办理信用卡,或者申请贷款(包括房贷,车贷和商贷),以及注册公司等等都会出现问题被银行驳回申请;
自己主动办理,并给予他人的(不用于从事非法行为),不算违法,这是你自己的选择。
但是,如果实际情况是他人盗用你的身份信息办理银行卡,则属于违法行为,是犯法的。
没有一点风险,相反他还受制于你,你随时可以用身份证去挂失冻结“你的”银行卡。信用卡是办不了的,所以不用担心,办理银行卡时你去办,不要把身份证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