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合同法》中有明确条款: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公司的这种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找个口才好的把这几条背下来,找单位伦理,不行就诉讼,新法是对劳动者有利的,所以单位再怎么牛,也不可能和国家法律对抗
你好,你在公司上班,如果给你带来了损失,你是可以要求进行赔偿的,谢谢
没有明白你意思,即使公司违法,也应该由法人或法定代表负责,不可能负责人全部被抓,另外公司还是在的,故经济纠纷,与公司协商或诉讼解决了。
在公司上班,公司被公安抓了,你索陪经济倍尝没资格
你在公司上班,公司被公安抓了,你可以索取经济赔偿,如果你还在这个公司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