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贷款还不上,法院是否有权处理抵押物以外的财产?

2024-11-01 14:38:22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债权人处置抵押物所得大于抵押贷款,债务人有权要求返还超出部分价款。
一、我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二、我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三、因此,当债权人处置抵押物所得大于抵押贷款时,债务人有权要求返还超出部分价款。

回答(2):

处理抵押物应该没问题。但要处理抵押物之外的财物,就必须由当事人另行起诉,法院才能依法判决处置,否则法院是不能擅自处置的,那样就违法了。

回答(3):

如果是贷款公证文书的执行,抵押物处置后仍可处理其他财产。
如果是返还贷款的诉讼,然后依据判决执行也可以
只有对方提的是实现担保物权诉请,只能执行抵押物,但无法清偿全部贷款后,债权人仍可通过诉讼主张。

回答(4):

造成贷款还不上原因多种,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性属。如果自己名下有一定财产,有能力还拖着不还,构成老赖,对方起诉,法院也是有权强制执行拍卖你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