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移动用户所办流量用不完,建议办理“流量共享”业务。流量共享业务:针对办理30元及以上流量包、30元及以上流量模组的4G飞享套餐、飞享38套餐(500MB)、飞享48套餐(500MB)、4G专属套餐客户可申请开通流量共享功能,增加不超过4个普通共享成员+2张流量分享卡(上述均统称为副卡),每个终端的共享功能费统一由主卡支付。共享功能费8元/月/户,免1个成员的共享功能费。具体联系10086人工实时咨询为准。
可以转赠,但是需要发起者开通流量转增服务,5元/月。具体规则如下:
1、发起者:为整个转赠关系的发起者,唯一能解除转赠关系的角色。
2、参与者:发起者转赠指定客户,一个发起者最多可同时转赠给为4位参与者。
规则说明:
1) 由发起者支付流量转赠功能费,5元/月,转赠给第一人时收取功能费5元,从第二个人开始直到第四个人都不再收取功能费;首次办理立即扣费,半小时内生效,此后每月1日扣费。
2) 发起者每月限转赠1024M流量限额。
3) 发起者可转赠的流量套餐:全球通上网套餐、4G上网套餐所含流量;手机流量套餐(原2/3G通用及融合2/3/4G通用);手机流量叠加包;4G流量王所含流量(除夜间流量);其余流量套餐不能转赠,流量共享套餐的私有部分也不能用于转赠。
注:无法办理的旧套餐(如万花筒套餐、无限量套餐等已停办套餐)所含流量无法转赠
4) 发起者可设置每个参与者可使用转赠流量的限额,可选四种限额:50M、100M、200M和不定额(即不限量);参与者流量使用顺序:私人流量优先使用,再使用他人的转赠流量。
5)参与者收到的流量限额随自己的月结日或自然月,即使用至自己的下个月结日(全球通1日),此后重新计算限额。如发起者当前流量已用完,则参与者当前也无法继续使用流量限额内流量(当所有参与者使用流量转赠达到1024M限额时,会有提醒短信告知所有成员)
6)发起者套餐内所包含的服务为优惠业务,均为当月有效;当月未使用部分,系统将在月结日(全球通每月1日)自动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