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居委会(或工作单位)初审和公示时间,原则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5号完成,镇政府(或主管部门)初审和公示时间,原则在每季度第一个月末完成。每季度第二个月10号前住房保障中心完成信息汇总,并提请县民政、房产交易管理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核查,县民政、房产交易管理等相关职能部门于每季度第三个月10号前把审核结果报住房保障中心进行信息汇总,并公示。
2、申请时间由每年限时集中申请一次为每季度申请,每季度第一个月1-5号到居委会(或工作单位)申请。
住房条件:
1、申请人现有住房建筑面积2人及以下人均不足18平方米(独生子女按单人计,下同),或3人及以上户均不足54平方米(以房屋所有权证等凭证为准)。
2、已取得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保障的家庭不得再次申请。
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当地无住房资助能力。(住房资助能力是指:申请人父母、子女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本县范围内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
以上内容参考:连城县人民政府-申请公租房要多久才会审批。
最长半年时间就可以分配!
公租房申请的相关步骤:
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 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胡说八道,我丰台区的,我姐姐从2013也不知道是2014年有公租房政策开始,一直等到2017年11月份入住。我同学的二大爷,可能因为年龄大才比较幸运的,等了两年;另有个同事的儿子,因为是大兴区的,可能土地多速度就比较快,在有政策之初第一批申请,几乎很快就有消息了;到我这儿,2017年3月申请的,居委会的人跟我说,我没个4、5年就别想了...
平均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