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在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
若你的户口不在此处,则无法办理
◆申办条件
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符合办理《劳动手册》的本市常住户籍劳动者
◆申请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户口簿
3.本人一寸证件照两张
4.未继续升学的应历届生需凭毕(肄)业证书
5.遇有特殊情况的,需提交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6.本人需填写《个人基本情况表》和《劳动力登记表》
◆办事程序
审核通过:由工作人员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办妥。
审核未通过:告知未通过的原因。
◆办理期限
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其他
1.失业、协保等人员遗失《劳动手册》,应由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一寸证件照一张,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提出书面申请,经核实同意的,由工作人员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办妥。
2.单位遗失在职人员《劳动手册》的,应由单位持该人员的身份证、户口簿、一寸证件照一张,向单位所在地的区(县)劳动保障部门职业介绍所提出书面申请,经核实同意后给予补办。
3.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本市城镇户籍劳动者办理《劳动手册》,可到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残疾人劳动服务所(中心)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