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抓到看守所调查的那三十七天时间会算到判决的时间里吗

2024-11-16 07:3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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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被抓到看守所,刑事拘留最长不超过三十七天,但在这个期间逮捕的,一直会羁押到判刑,这个期间可能会需要四五个月的时间,甚至更长。
  相关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回答(2):

不会

回答(3):

不会,我进去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