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省桂林市工伤赔偿标准

我因工负伤,经鉴定为十级工伤,请问我能获得多少赔偿
2024-12-05 13:27:57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第一、政策规定:
一、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二十四条  五级至六级伤残职工经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按照下列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本人工资为计发基数:五级伤残计发18个月,六级伤残计发16个月,七级伤残计发14个月,八级伤残计发12个月,九级伤残计发10个月,十级伤残计发8个月。
  (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本人工资为计发基数:五级伤残计发16个月,六级伤残计发14个月,七级伤残计发12个月,八级伤残计发10个月,九级伤残计发8个月,十级伤残计发6个月。
第二、桂林市工伤十级(以下三项合计)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7=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x8=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x6=
(如有参考价值请采纳)

回答(2):

十级工伤伤残:19个月的本人工资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的本人工资;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6个月的本人工资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6个月的本人工资

回答(3):

2-5万左右

回答(4):

你好,具体问题还需具体分析,建议带上相关资料当面咨询才能给与更多针对性的回复。乐意为你提供法律帮助,如对回复满意请采纳,如果还有问题请发布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