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上为“夫妻共同房产归女方所有”,但房产证上只有男方的名字,且共有情况为单独所有。

2024-10-27 15:5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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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现行的婚姻法,只要双方没有在结婚前另行做婚前财产协议公证,办理结婚登记以后才购买办证的房子归夫妻共有(即使房产证上面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另一方合法配偶自然获得一半的产权)。夫妻感情破裂后协议离婚,如协议经过有效公证,写明“夫妻共同房产归女方所有”,则离婚后房产应该完全归女方所有,男方应办理产权转让手续。正常情况下走法律程序女方获得房产的可能性大。只有一种可能性会导致女方败诉,即男方有充分证据证明离婚是由于女方的过错。

回答(2):

按法律的程序,这套房子是女方的,因为这涉及到房子的他项权证,如果这套房子不走法律程序,就很难界定这房子是谁的,还有就是涉及婚姻的房产,如果对方是一次性付的款,在法院没有冻结房子之前是可以交易的,所以,有这种情况要赶快把户过到自己明下才安全

回答(3):

离婚协议是没什么作用的,除非去法院换一张调解书,否则没有强制执行力。
房屋为不动产,以登记为物权公示方法,要是男方现在就去卖了,买房者又不知道你们的离婚约定的话,房子当然就要归买方了。所以,你最好马上跟男方一起去房管部门变更到你名下,如果对方不同意,赶快起诉并申请诉讼保全,否则一旦卖出就糟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