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补发结婚证。领取结婚证之后,如果双方对离婚各项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另一方不配合去补领结婚证,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去原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出具婚姻关系证明,民政局可以查到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下来民政局盖章,然后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只要是依法登记领取了结婚证的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结婚证被丈夫拿走了。妻子要起诉离婚的,最好去领取结婚证的婚姻登记机关或者档案馆,查阅结婚登记的资料,并请求给予已经结婚的证明即可起诉。
在开庭时,妻子在法庭上有权向法院提出请求,让丈夫把属于妻子的结婚证返还给妻子保管。只要丈夫在法庭上承认拿走了结婚证,法院会让丈夫向妻子返还结婚证的。
下面是结婚证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可以的
可以
可以起诉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