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指南:出租房内家电正常损坏房东应该负责07-11-29 19:09 发表于:《南京家电维修,南京阳光家电》 分类:未分类在南昌,花500元能租到带家电的房子。可当许多租客住进去才发现所谓的家电都是二手的,使用一段时间易坏。可一旦坏了,麻烦就会接踵而来。水泵锈坏房客却得赔钱近日,九江来昌打工的罗先生向记者反映,7月份他在船山路一带租了一套一室一厅的房子。由于房子在七楼,房主给配了个水泵。8月底,水泵破了个大洞,水直流到了底楼小卖部里,害得罗先生又是赔礼又是道歉。找到房东,对方却表示水泵是因使用不当而坏的。后来罗先生通过一位修理工得知,水泵是自然锈坏的,没法修。罗先生又找到房东据理力争,可是房东还是表示,东西总是会用坏的,你用坏了当然得修。对此,罗先生只好无奈地买了个水泵。出租房内家电多为二手货9月12日,记者走访了南昌市多家出租房后得知,这些出租房里的家电几乎都是二手家电。一位李姓房东私下向记者透露,他所出租的房子里的家电都是他以前用过的,而大多数房东为了节约成本,很多直接从旧货大市场买来二手家电。正常损坏房东应修理家电那么,出租房里旧家电出现问题谁来负责呢?对此,记者咨询了西湖区消协工作人员贾飞。他告诉记者,出租屋里旧家电出了问题,如果是房客人为损坏造成故障当然要赔偿。可如果是正常损坏,维修则应该由房东承担。他解释说,因为配家电的出租屋租金相对要高,租金里自然包含家电正常维修费用。■消协支招西湖区消协向欲租房的市民建议,在租房合同中,应详细写明家电数量和名称,并对年限、安全性能方面作出检查,和房东进行统一核对。接着针对具体情况进行协商,在家电维修责任上和房东详细约定,然后将约定内容加到租房合同附加条款里去。(刘斌)
1、家电自身质量问题,由房东负责。2、属于具体使用不当导致,由方可负责。3、租赁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4、合同没有约定,可以平等协商解决。
我觉得应该是房客出,因为是在你租房期坏的.
一、租房期间如果家电坏了维修费是由房客出的。
二、依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出租住宅用房的自然损坏或合同约定由出租人修缮的,出租人负责修复。不及时修复,致使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修缮责任由双方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第二十三条 承租人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不得擅自拆改、扩建或增添,确需变动的,必须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合同。
因承租人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修复或者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