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编办(市人事局):
为理顺我局人事编制,根据省、市人事(编制)部门关于机构人员编制实行实名制管理的要求,本着对事业、对个人负责任的精神,请求市编办(市人事局)帮助办理我局下属单位尚未入编的xxx同志入编手续。现将x位同志分配进我局的情况汇报如下:
1、xxx,男,1964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该同志于1998年2月从部队退伍(志愿兵)。1998年12月,我局服从当时市政府退伍战士指令性接收安置计划,同意作为退伍军人接收,经市人事局审批同意作为退伍军人指令性计划安置到我局开发区分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2000年7月,我局聘用该同志为干部,经市人事局审批同意后转为聘用制干部。
2、xxx,男,xxxx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国家干部。该同志2002年7月毕业于南京大学土地管理专业,本科学历,统招生,工学学士。2002年11月,我局按照市政府要求,主动接收急缺专业本科毕业生,通过人才市场公开招聘后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2002年12月9日,经市人事局出具毕业生就业介绍信后到我局国土资源信息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按当时市政府毕业生就业政策,接收国家统招急缺专业本科毕业生可以申请追加事业编制)。
上述x位同志到我局工作后,我局未能为上述x位同志及时办理入编手续。现因我局开发区分局参照公务员法编制已满,特请求市编办(市人事局)将xxx同志入编到xxx(参照公务员法单位),xx同志入编到xxx(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特具报告,请求帮助解决为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