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的是有租期的,在租期之内都是可以的,除非你们两个离了之后,都各自有了新的住的地方,如果离了之后都没有,共用公租的房子也是可以的,只要你们商量好。
可以继续住,但是离了婚的两口子还住在一起就等于没有离婚呀,不是非常的尴尬吗?
如果你们俩人都没有问题,别人也不会去干预的。
都离了,两人还天天在一起,抬头不见低头见,会不会尴尬呢?
一、离婚后申请了公租房,如果再婚男方有房公租房会被收回的,申请和审核公租房是以家庭为单位的。
二、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一)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
(二)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
(三)租赁期内,承租或者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承租人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为其安排合理的搬迁期,搬迁期内租金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缴纳。
搬迁期满不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确无其他住房的,应当按照市场价格缴纳租金;承租人有其他住房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离婚以后,公租房可以继续居住。
要看你们离婚协议:房子是归谁的?就归谁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