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火器充装的安全要求

2024-11-22 06:3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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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安全要求如下:

1、灭火器不论已经使用过还是未经使用,应该逐一对筒体进行水压试验。另外,灭火器已经使用,虽未达到规定的期限,但外观检查发现筒身有磕碰,焊缝外观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亦应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2、水压试验合格的筒体,贴花完整,但有部分漆皮脱落的,应重新涂漆。

3、水压试验合格的筒体(水型的灭火器除外),均应进行烘干。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1995-03-01 批准 1995-12-01 实施,GA 95-1995。

扩展资料:

灭火器经功能性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必须委托有维修资质的维修单位进行维修,更换已损件、筒体进行水压试验、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

维修单位必须严格落实灭火器报废制度。灭火器每五年和每次再充装前要对其主要受压部件,如器头、筒体等应进行水压试验,合格者方可继续便用。

试验后应及时干燥处理,并检查内壁,不应有明显锈蚀。水压试验不合格,不准用焊接等方法修复使用。 经维修部门修复的灭火器,应有消防监督部门认可的标记,并注以维修单位名称及维修日期。

回答(2):

安全要求如下:

1、灭火器不论已经使用过还是未经使用,应该逐一对筒体进行水压试验。另外,灭火器已经使用,虽未达到规定的期限,但外观检查发现筒身有磕碰,焊缝外观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亦应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2、水压试验合格的筒体,贴花完整,但有部分漆皮脱落的,应重新涂漆。

3、水压试验合格的筒体(水型的灭火器除外),均应进行烘干。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1995-03-01 批准 1995-12-01 实施,GA 95-1995。

4、压力表外表面不得有变形、损伤等缺陷。压力值的显示应正常,否则,应更换压力表。

5、喷嘴有变形、开裂、损伤等缺陷的必须更换。防尘盖应保证灭火剂喷出时能自行脱落或击碎。

6、灭火器的压把、阀体等金属件不得有严重损伤、变形、锈蚀等影响使用的缺陷,顶针不得有肉眼可见的缺陷,否则,必须更换。

7、密封片、密封垫等密封零件必须更换,并符合密封要求。干粉灭火器的防潮膜必须更换,并符合 GB 4402 第 2.2.5 款的规定。

8、8 灭火器的出气管不应有弯折、堵塞、损伤和裂纹等缺陷,否则,必须更换。

9、二氧化碳贮气瓶必须符合 GB 4402《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的第2.6 条的要求。


扩展资料:

火灾灭火的基本方法

1、隔离法:

将着火的地方或物体与其周围的可燃物隔离或移开,燃烧就会因为缺少可燃物而停止。实际运用时,如将靠近火源的可燃、易燃、助燃的物品搬走,把着火的物件移到安全的地方;关闭电源、可燃气体、液体管道阀门,中止和减少可燃物质进入燃烧区域;拆除与燃烧着火物毗邻的易燃建筑物等。

2、窒息法:

阴止空气流入燃烧区或用不燃烧的物质冲淡空气,使燃烧物得不到足够的氧气而熄灭。实际运用时,如用石棉毯、湿麻袋、湿棉被、湿毛巾被、黄沙、泡沫等不燃或难燃物质覆盖在燃烧物上。用水蒸气或二氧化碳等惰性气体灌注容器设备;封闭起火的建筑和设备门窗、孔洞等则灭火效果更佳。

3、冷却法:

将灭火剂直接喷射到燃烧物上,以降低燃烧物的温度。当燃烧物的温度到该物的燃点以下时,燃烧就停止了。或者将灭火剂喷洒在火源附近的可燃上,使其温度降低,防止辐射热影响而起火。

4、抑制法:

这种方法是用含氟、溴的化学灭火剂,喷向火焰,让灭剂参与到燃烧反应中去,使游离基链锁俗称燃烧链反应中断,达到灭火的目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灭火器年检

回答(3):

1、无论灭火器是否使用,都要对缸体逐一进行水压试验。此外,灭火器已经使用,虽然没有达到规定的期限,但外观检查发现筒体凹凸不平,焊缝外观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要求,还应进行静水试验检验。

2、水压试验合格缸体,贴花完整,但部分油漆脱落,应重新油漆。

3、水压试验合格的筒体(水型的灭火器除外),均应进行烘干。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1995-03-01 批准 1995-12-01 实施,GA 95-1995。

4. 压力表的外表面不得有变形或损坏。压力值显示正常,否则应更换压力表。

5、喷嘴有变形、开裂、损坏等缺陷必须更换。当灭火剂喷射时,防尘盖应能脱落或粉碎。

6、灭火器压力手柄、阀体等金属部件不得有严重损坏、变形、生锈等影响使用的缺陷,顶针不得有明显的缺陷,否则,必须更换。

7、密封片、密封垫等密封零件必须更换,并符合密封要求。干粉灭火器的防潮膜必须更换,并符合 GB 4402 第 2.2.5 款的规定。

8、灭火器的出气管不应有弯折、堵塞、损伤和裂纹等缺陷,否则,必须更换。

9、二氧化碳贮气瓶必须符合 GB 4402《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的第2.6 条的要求。



扩展资料:

火灾灭火的基本方法

1、隔离法:

将燃烧的地方或物体与周围的可燃物质隔离或移开。由于缺乏可燃材料,燃烧将停止。在施工中,应清除靠近火源的易燃、易爆、助燃物品,并将燃烧物品移至安全场所;切断电源、可燃气体和液体管道阀门,阻止和减少进入燃烧区域的可燃物质;拆除毗邻燃烧物料的易燃建筑物等。

2、窒息法:

阴天的空气进入燃烧区域或使用不燃烧的物质来稀释空气,使燃烧没有足够的氧气而熄灭。在实际使用中,如石棉毯、湿麻袋、湿棉被、湿毛巾被、沙子、泡沫等不燃或不燃物质覆盖燃烧。向容器内注入惰性气体,例如水蒸气或二氧化碳;消防建筑物及设备、门窗、洞口等应密封。

3、冷却法:

将灭火剂直接注入燃烧器,以降低燃烧器的温度。当燃烧器的温度低于燃点时,燃烧就停止了。或在火源附近的可燃物上喷洒灭火剂,以降低其温度,防止辐射热和火灾的影响。

4、抑制法:

这种方法是利用含氟、溴的化学灭火剂,喷入火焰中,让灭火剂参与燃烧反应,使自由基链链,一般称为燃烧链反应中断,达到灭火的目的。

回答(4):

对非法或违反消防安全技术规定从事灭火器维修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消防机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进行查处,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改正,可以并处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罚款。对已取得灭火器维修资质证书的单位,一经发现存在违规操作行为以及擅自分包、转卖灭火器维修合格标识或者异地开展维修业务的,及时予以查处。同时,各地公安消防机构加强对使用领域灭火器的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对质量有异议的灭火器可抽取样品送法定质检机构进行检验,一经检验不合格,要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查处。通过以上措施,确保在用的灭火器性能安全可靠。
附件一:灭火器维护管理内容
使用单位必须加强对灭火器的日常管理和维护。要建立“灭火器维护管理档案”,登记类型、配置数量、设置部位和维护管理的责任人;明确维护管理责任人的职责。
使用单位要对灭火器的维护情况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检查内容包括:责任人维护职责的落实情况,灭火器压力值是否处于正常压力范围,保险销和铅封是否完好,灭火器不能挪作它用,摆放稳固,没有埋压,灭火器箱不得上锁,避免日光曝晒和强辐射热,灭火器是否在有效期内等,要将检查灭火器有效状态的情况制作成“状态卡”,挂在灭火器筒体上明示(第一亩厂房网)。
使用单位应当至少每十二个月自行组织或委托维修单位对所有灭火器进行一次功能性检查,主要的检查内容是:灭火器筒体是否有锈蚀、变形现象;铭牌是否完整清晰;喷嘴是否有变形、开裂、损伤;喷射软管是否畅通、是否有变形和损伤;灭火器压力表的外表面是否变形、损伤,指针是否指在绿区;灭火器压把、阀体等金属件是否有严重损伤、变形、锈蚀等影响使用的缺陷;灭火器的橡胶、塑料件是否变形、变色、老化或断裂;在相同批次的灭火器中抽取一具灭火器进行灭火性能测试。灭火器经功能性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必须委托有维修资质的维修单位进行维修,更换已损件、筒体进行水压试验、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维修单位必须严格落实灭火器报废制度。
附件二:灭火器报废年限和维修年限
灭火器无论是使用过还是未经使用过,从生产日期(每具灭火器的筒体上都有生产日期)算起,达到规定的维修年限后必须送维修单位进行维修,达到报废年限的必须报废,维修中筒体经水压试验不合格的灭火器也必须报废。根据灭火器的性能特点,具体报废年限和维修年限规定如下表:
报废/维修年限 种类 报废年限 (年) 维修年限
距生产日期满(年) 以后每隔(年)
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 10 2 2
推车贮压式干粉灭火器 12
手提式/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 12 3
手提式/推车式1211灭火器 10
手提式/推车式机械泡沫灭火器 8 2 1
手提式/推车式水型灭火器 6
推车式化学泡沫灭火器 8
附件三:灭火器维护管理档案样式
配置部位 危险等级 火灾类型 灭火器类型
生产厂家 生产日期 报废年限 维护责任人
规格型号 灭火器编号 每年度灭火器功能检查纪录(是否良好) 灭火器维修合格标示编号记录 报废记录
1 2 3 4 5 6 7 8 9 10 第1次 第2次 第3次 第4次 原因 时间

检查人员 或维修单位
检查或维修时间
附件四:状态卡样式
编号( )      年度状态卡
季度 压力 是否 正常 性能 是否 有效 检查 人员 签名




附件五:灭火器材配置基准
危险等级 严重危险级 中危险级 轻危险级
A类火灾 每具灭火器材最小灭火级别 5A 5A 3A
最大保护面积(m2/A) 10 15 20
B类火灾 每具灭火器材最小灭火级别 8B 4B 1B
最大保护面积(m2/A) 5 7.5 10
配置增减数量 地下建筑灭火器配置数量应按其相应地面建筑的规定增加30%。 设有消火栓的,可以相应减少30%;设有灭火系统的,可相应减少50%;设有消火栓和灭火系统的,可以减少70%。 可燃物品露天堆垛,甲、乙、丙类液体贮罐,可燃气体贮罐的灭火器配置场所,灭火器配置数量可相应减少70%。
设置 一个灭火器配置场所内的灭火器材不应少于2具。每个设置点的灭火器不宜多于5具。 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挂勾、托架上或灭火器箱内,其顶部离地面高度应小于1.5米,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5米。

附件六:灭火器最大保护距离(米)

回答(5):

新的干粉灭火器有效期是5年,充装后每两年要重新充装一次,不管是不是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