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静静地做着笔记,偶尔也到校园里走一走,但脸上却没有丝毫地笑容,让
人不敢接近。这就是我对她最初的印象。
小学时,每当看见她,我心里总会想到:“真是一个怪人!”下课时,有的同学
会去跟她说话,但总会碰一鼻子灰。她从不跟任何人交流。所以,她无论做什么事,
都是自己孤零零的一个人。在学习方面,她的成绩平平,没有什么突出的成绩。几乎
没有人会注意到她。当然,也包括我。
让我重新认识她还是在那一次。那是一个星期天,我在街上随便逛着,忽然看见
了她,她的手中提着许多生活用品,然后走进了一间房子。我心想:她在干什么?送人?搬
家?。。。。。。哎呀,我干嘛管这么多?还是走吧!不行,反正也没有什么事,看看她到底在做什么,就在治理等等吧!
大约六七分钟后,她出来了。我急忙跑过去问她:“你刚才干什么啊?可以告诉
我吗?”这时我才发现,她手上的那些东西已经不见了。“你手上的东西呢?”她满
脸通红,吞吞吐吐说不出话。
“我。。。。。。我。。。。。。那个。。。。。。恩。。。。。。没有,我没
有事啊!”
“真的?”我不相信道。
“恩!”
“你不说实话!哼,我要去告诉你家长!”
“哎呀,好了,好了啦。我可以告诉你。但这个秘密,你可千万不要泄漏了!!!!”
“好!”
“其实我在帮助一位老爷爷,他没有子女,生活比较困难,我每天都会来看他的,顺便带点东西。”
“可是,你的家里不是也很穷吗?你爸妈同意吗?”
“那个,我没有爸爸。”
“对不起啊!”
“没关系。还有,你千万不能说。这事我家人,就是我妈妈,她不知道。你可要遵守约定,不告诉任何人哦!”
“好的,我知道了!”原来,她自己省下钱来,是帮助老人了。
从这次以后,我改变了对她的看法。“她真好!好得与众不同!”这是我对她现
在的评价。
与众不同的他
我有一个好朋友他叫胡皓。他长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戴着一副眼镜,大大的嘴巴,一笑嘴边就会露出一对小酒窝。他每天只要一有时间就会看书,不管走到哪里手里都会捧着一本书,哪里有书店那里就有他的身影,所以在我们眼里他可是一位“小博士”啊!
有一天下午,我叫胡皓一起去游泳,他立即答应了。我们准备好衣服,一起乘车到了游泳馆,换好衣服就一起下水玩了,我们在水里打水仗,还做出各种不同的游泳姿势,一会儿蛙泳,一会儿仰泳,还不时来一个鲤鱼跳龙门,真是太好玩了。玩了一会儿他说他累了,上去休息一会儿,我虽然也觉得有点累,但我舍不得上去,于是我就自己在水里玩,玩了好长时间也不见他来,后来我就去找他,可是怎么找也不见他的身影,那时我心里有些紧张了,紧张得差点哭了,心想,他不会出了什么意外吧?后来我在换衣服的柜子里发现了一张字条,上面写着:裴玉洋你玩吧,你不用担心我,我去新华书店看一会儿书。这时我提着的心终于放下来了,他走了我也没兴趣玩了,干脆穿好衣服去书店找他了,到了书店我到处找,终于在一个角落里看见他正坐在那里聚精会神的看书呢!我都不忍心去打扰他,我忍不住还是去叫了他,后来没办法他还是依依不舍地和我一起回家了。
怎么样,你们看他像不像一个“小博士”呢?
他的右手比别人多一个手指。
一年级的时候,老师叫我们区分左右手,他骄傲的对老师说:“老师,我的右手比别人多一个手指!所以我可以很快分出左手和右手!”当大家向他投去诧异的目光,他自豪地展示自己右手的六个指头——在拇指的旁边,还有一个手指。
从那节课后,他“一炮而红”,闻名全校,连他的表哥在同一所学校也“红”了,大家见到他表哥会说:“他就是六个指头那个人的表哥。”五年以来,我们经常去摸他那个多出的指头——比普通的手指都要软,好像在捏海绵一样。
每次敬少先队队礼,特别是唱国歌时,一眼望去,大家都是五指并拢,就他那个多出的手指翘在外面,特别是离我们班稍微远一点的六年级看得特清楚。但是那个多出的手指使他不能用常人的方法握笔,他要把拇指尽量往边上挪,以防挡住自己的视线。可是不管如何,手指总会挡住他的视线,他有时也会感叹:“多一个手指就是麻烦,写字都不好写。”也许正因为这样,也导致了他的高度近视。
他告诉我们,他有先天近视,后来近视度数上升,如今已经一千多度了。他每天都要往眼睛上擦药,而且有时候眼睛红肿得不得了,他的眼睛有时会疼,疼得他直叫唤。我曾经有段时间与他同桌,他每天刺耳的尖叫声(那段时间他不知为什么眼睛老疼),使我无法静下心来做事,当然,他也扰乱了课堂。他看什么都很吃力,即使坐在第一排,有些字他也还是看不清,要请老师破例让他到讲台上看,抄作业他也要到讲台上抄,因为,他看不清。
到了高年级,他还是经常以六指自豪,同学们也自然而然的习惯了他的六指,只要老师说到关于手,他还是举起手说:“我有六个指头。”因为他的与众不同,别的班的同学很容易记住他,说起他,他们都不提姓名,只会说“那个六个手指戴深度眼镜的”。
他,既不是全校闻名的“六一”节目主持人;也不是人尽皆知的六年级老大,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老百姓”。
虽说是“老百姓”,但在我们班也是个“重量级人物”。他长着一头乌黑的头发,戴着一副三百多度的眼镜,穿一身李宁运动衣,踏一双乔丹运动鞋。因为他不仅是我们班最帅气的男子,还是我们班家境最富裕的男子。
平时,他的学习不怎么样,可一上微机课,他可就来劲啦,但也只能怪他知道的东西太多了,全班加起来还不顶他一个呢!一次,他的铁哥们家里要安装一个程序,全家人忙活了半天也没安好,他一出马,三下五除二,搞定了,他仔细地检查了一遍,确定没事后,又教了教他的铁哥们怎样使用。临走时,他还热心肠地说:“老兄,下次有什么问题尽管找我,别客气!”
他不仅是个精通电脑,乐于助人的男孩子,还十分热爱体育,是我们班的“乒乓小将”。
从一年级起,他就开始练乒乓球了,几乎每次暑假,他都会花上几百块钱去学乒乓球,每次运动会,他总是我们班的运动员之一。一次,他大意输给了别人,难过了好几天,但很快又开始了练习,第二次终于又将那大奖带回了我们班。受他的影响,班里好多人也由终地喜欢上了乒乓球,说起来,他功不可没呀!
他,一个普普通通的男孩子;他,一个长相帅气的男孩子;他,一个乐于助人的男孩子;他,一个豁达开朗的男孩子。要问他是谁,他就是我的同桌—范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