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章第一条规定: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党章第二条规定:
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
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扩展资料:
党章制定党员标准的意义:
反映了党员条件的本质,明确规定了党员应该是什么样的人。我们要求入党的同志都要加强改造自己,努力争取具备工人阶级的先进思想和优秀品质,如果不按这个标准,不管什么人只要想入党就可以随便入党,那么党就会丧失它的先进性,就不成其为无产阶级的先锋队了。
具备共产主义觉悟,是党员思想入党的集中表现,也是与一般群众区别的重要标志。共产主义觉悟,主要体现在对工人阶级的地位、根本利益和历史使命有正确的认识,有为共产仁义事业而献身的精神。要具有共产主义觉悟,我们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掌握科学社会主义理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共产党章程
十五大党章第一章第二条规定,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包括三方面的内容;第一,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第二,中国共产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第三,中国共产党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讴歌求任何私利和特权。这三方面内容互相联系,是对党员的完整要求,共产党员必须全面实践这些要求。
第一,共产党员必须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共产主义是一种科学的思想体系和理论体系,也是一种人类最合理的社会制度,又是一种现实的运动,我们今天所进行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就是实践和通向共产主义的现实运动。只有树立了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才能产生一种内在的巨大的精神力量,焕发出高度的积极性;才能有坚强的革命意志,能够在任何情况下捍卫自己的信念和事业,坚贞不渝地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争;才能把个人的一生同共产主义事业有机结合起来,为党和人民创造性地工作,为捍卫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共产党员要坚定共产主义信念,最重要的是要刻苦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在社会性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事业的实践中,不断加深对共产主义基本主义原理的理解,不断坚定对共产义的信念。
第二,共产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支部的根本宗旨,是我们党全部工作和一切行动的根本出发点、立足点和最终归宿,因而且也是对共产党员根本要求。一方面,党的性质决定了共产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是代表人民利益的,除了人民的利益,党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所以,党要求自己的成员为了人民的利益而斗争。另一方面,党的切身利益也决定了共产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种切身利益,就是党要生存,要发展,要壮大,就离不开人民的支持。只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才能赢得人民的支持,人民才会和党支部同心同德,而只有得到人民的支持,党才能得到发展,才能取得胜利。
第三,共产党员必须保持劳动人民的本色。共产党员是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中的先进分子,同时又是他们中的普通一员,这两方面的要求是统一的。要求党员永远保持劳动人民的本色,同劳动人民同甘共苦,平等相处,真心实意地为劳动人民谋利益,绝不允许为自己去谋私利,搞特权,凌驾于劳动人民之上。另外,党员与劳动人民群众相比,总是少数,离开了人民群众,党的一切斗争和理想不但会落空,而且会变得毫无意义。特别是在党执政的条件下,要求党员同人民紧密相联,保持劳动人民本色,永做劳动人民中的普通一员,接受人民群从的监督,是一个关系到党的命运和前途的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