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目前在国企工作,档案在公司里保管。最近打算辞职,那档案该如何处理?

2024-11-17 03:4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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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劳动者辞职后,个人档案应当由用人单位转送新单位,没有新单位的转送劳动部门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者设区劳动保障所。

劳动部、国家档案局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
劳力字〔1992〕33号
第十八条 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职工被劳教、劳改,原所在单位今后还准备录用的,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

第十九条 转递档案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二)对转出的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企业职工档案转递通知单”(见附件二)的项目登记,并密封包装。
(三)对转出的材料,不得扣留或分批转出。
(四)接收单位收到档案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并将回执立即退回。逾期一个月转出单位未收到回执应及时催问,以防丢失。

回答(2):

必须先办辞职手续 然后拿到人才市场暂时保管 去新公司然后拿到新的公司

回答(3):

这个看你所在国企的管理要求,如果公司同意,你辞职后档案不一定要立即转走,可以在原单位存放一段时间,如果公司要求离职后就转走档案,原则上是要你有新的档案接收函,那就只有找人才市场了。我觉得最好和原单位商量下,一个月时间也不算长,差不多就是办离职手续的时间了

回答(4):

也可以挂在你户口所在地的人事局,或者人力资源中心

回答(5):

正常情况下,档案的调离都是人事部门之间来做,不应该由个人去办,但现在各种性质单位比较多,管理也没那么严格了。如果你想转人才市场,必须离职手续全办完后,凭单位离职的证明才能拿到人才市场。国企在这方面管理比较正规,你拿新单位录用通知办手续的时候,人事部门就会问你档案给什么单位,会让你提供档案接收单位名称的,之后直接给你新单位寄过去。你的新单位人事部门肯定会知道你要来,如果档案早到了,也会帮你收着的,这个不用担心。其实有时候有可能你报道了,档案还没寄到,这种情况只能你去催原单位人事部门了,要不你工资定级等会受影响。我见过最不正规的就是档案直接给个人的,如果那样,你直接拿着报道时候给人事部门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