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东莞和佛山又叫什么?

2024-11-05 11: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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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东莞的历史可追溯至新石器时代,夏朝时,东莞属南交地。春秋战国时,属百越之地。
公元前214年,秦始皇并岭南,东莞属南海郡番禺县地。东汉顺帝分番禺设立增城县,东莞于当时增城治下。东晋咸和六年(公元331年),东莞立县,初名宝安,隶属东官郡。[1]
唐朝至德二年(公元757年)更名东莞,县治置于涌(今莞城街道)。东莞相传因地处广州东面(今东南面)及盛产水草(莞草)而得名。
南宋绍兴二十二年(1152年)分东莞的香山镇立香山县(今中山市)。
明万历元年(1573年)将东莞守御千户所、编户五十六里立新安县(今深圳市宝安区),东莞地域随之缩小。清沿明制。
清朝,林则徐在东莞虎门销烟。
民国期间,先后隶广东省粤海道、粤中行政区、第一行政区和第四行政区。[1]
抗日战争时期,东莞是东江纵队的抗日根据地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东莞县属东江行政区管辖。
1952年又属粤中行政区。
1956年属惠阳专区,1958年11月,东莞县曾短期隶广州市。1959年1月,撤销惠阳专区,东莞县划归佛山专区。
1963年6月,复置惠阳专区,东莞县又隶惠阳专区。[1]
1985年东莞县经国务院批准列为珠江三角洲经济开发区,1985年9月,国务院批准撤销东莞县,设立东莞市(县级),仍属惠阳地区管辖。[1]
1988年1月升格为地级市。

古代时期
春秋战国时期,佛山属于百越地。
秦、汉时期,现禅城、顺德、南海、三水属南海郡番禺县;高明属高要县。
晋代,禅城称“季华乡”。
590年(隋开皇十年),从番禺县分置南海县,因旧置南海郡得名。
628年(唐贞观二年),季华乡称“佛山”,意为“佛家之山”,简称“禅”。
五代十国时佛山、顺德属咸宁县,宋初重新并入南海县。
1452年(明景泰三年),敕封佛山为“忠义乡”,属南海县。同年,置顺德县,意为“顺天威德”。1475年(明成化十一年)置高明县,因原有高明巡检司而得名。
1819年(清嘉庆二十四年)置三水县,意为“三水合流”。[24]
民国时期
1912年(民国初期)设立南海县府于佛山镇。[24]
1924年(民国十三年)设立佛山市政厅,三年后因贪污腐败而撤销。
1934年(民国廿三年)改名佛山特别区,属下六个乡公所。
1938年(民国廿七年)佛山沦陷后伪日时期。
1945年(民国卅四年)抗日胜利,撤销佛山特别区,改六乡为三镇。
1946年(民国卅五年)设南海县府,撤三镇为佛山镇,直至1949年10月佛山解放。
新中国时期
1949年10月19日,高明县全境解放,高明县人民政府由合水移至明城

佛山
。10月29日,佛山军管会成立,并接管南海县;顺德县、三水县、高明县也分别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实施军事管制。10月31日,佛山市人民政府成立。
1950年2月15日,成立三水县人民政府。3月1日,成立南海县人民政府。3月20日成立顺德县人民政府。7月1日,佛山改市为镇,归南海县管辖。
1951年6月26日,佛山镇改镇为市。
1954年6月,中共粤中区党委、粤中行署由江门市迁入佛山市大福路10号。粤中行署辖24县(中山、顺德、南海、三水、番禺、东莞、宝安、增城、博罗、龙门、珠海、新会、高明、鹤山、封开、 怀集、高要、广宁、四会、新兴、罗定、云浮、郁南、德庆),1市(石岐)和2省辖市(江门、佛山)。
1956年2月,成立中共佛山地委、佛山专区,辖13县(中山、珠海、番禺、顺德、南海、三水、新会、鹤山、高明、台山、开平、恩平、花县),1市(石岐)和 2 省辖市(佛山、江门)。
1958年佛山、江门改县级市,由佛山专区领导。
1966年,佛山市升为地级市,由广东省、佛山专区双重领导。
1970年,佛山专区更名为佛山地区,佛山、江门改为县级市。佛山地区辖南海、顺德、三水、高鹤、台山、恩平、番禺、中山、珠海、新会、开平、斗门12县和佛山、江门两市。
1983年6月1日,撤销佛山地区建制,实行市领导县体制。佛山市辖中山、南海、顺德、高明、三水5县。
1984年6月,佛山市辖汾江区(1986年易名为城区)、石湾区、南海、顺德、高明、三水县,代管中山市。
1992-1994年,顺德、南海、三水、高明先后撤县设市(县级),由佛山代管。
2002年12月,佛山市辖禅城(含城区、石湾、南庄)、顺德、南海、三水、高明五区。[24]
佛山报纸见证佛山历史
佛山第一份报纸《汾江日报》关于佛山历史上首创的第一家报纸,1929年国民党南海县政府所编《南海县政季报》第一期曾作如此记载:“人口十余万,百乡环绕,工商荟萃之佛山市镇,既无一日报,以为地方之喉舌……有志之士忧之。民元(1912年),乃有邑人梁宪廷氏办汾江日报。”从1918年到1949年的31年期间,佛山前后
  共出现过12份报纸,既有民办的,也有官办的[25]。

回答(2):

佛山
590年(隋开皇十年),从番禺县分置南海县,因旧置南海郡得名。
628年(唐贞观二年),季华乡称“佛山”,意为“佛家之山”,简称“禅”。
五代十国时佛山、顺德属咸宁县,宋初重新并入南海县。
1452年(明景泰三年),敕封佛山为“忠义乡”,属南海县。同年,置顺德县,意为“顺天威德”。1475年(明成化十一年)置高明县,因原有高明巡检司而得名。
1819年(清嘉庆二十四年)置三水县,意为“三水合流”。
1912年(民国初期)设立南海县府于佛山镇。

东莞

公元前214年,秦始皇并岭南,东莞属南海郡番禺县地。东汉顺帝分番禺设立增城县,东莞于当时增城治下。东晋咸和六年(公元331年),东莞立县,初名宝安,隶属东官郡。
唐朝至德二年(公元757年)更名东莞,县治置于涌(今莞城街道)。东莞相传因地处广州东面(今东南面)及盛产水草(莞草)而得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