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中规定那些是特殊工种

2024-11-20 19:4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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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劳动法中没有此规定,劳动法(且并无所谓的新劳动法,我国劳动法是1985年1月1日实施所,目前尚未修订)只有原则性的规定,有关特殊工种的规定可见原劳动部即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相关规定。
纵横法律网-湖南卓进律师事务所-何向前律师

回答(2):

特殊工种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健康或安全有重大危害的工种。如:焊工、电工、锅炉工、驾驶员、起重工等。 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岗位类别的统称。
  《劳动法》对特殊工种的具体划分和规定
  (1)特殊工种名录须经地级市以上劳动保障部门确认。
  (2)职工本人符合特殊工种退休的条件。
  累计从事特殊工种时间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的,即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高温等工作累计满9年的;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
  曾从事两个及两个以上特殊工种的,可将从事几个特殊工种时间相加。但按最高特殊工种退休条件掌握。比如某职工从事繁重体力劳动5年,从事有毒有害工种3年,从事矿山井下工种3年,该职工可按从事繁重体力劳动特殊工种退休。
  符合法定提前退休年龄,男需年满55周岁,女需年满45周岁。
  符合上述特殊工种条件,本人从事特殊工种累计工作年限符合上述规定,且到达上述退休年龄的职工应该退休。

回答(3):

楼上已经说全了,没有什么需要补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