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地区的医保政策并不一样,不是所有地区都有特病报销的。
具体办理各地政策也不同,建议直接到当地医保部门咨询。一般的流程是先申请,再由有关部门审批,审批后再在就医时按相关政策报销。
特别病医保报销和一般医保报销的区别:
1、从报销范围来看: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划定各自支付范围,分别核算。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按照本市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以及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报销;
大病保险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个人负担部分,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将报销75%;
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有一点很重要,就是参保人员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且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个人负担部分,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将报销75%;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最高报销额40万元。
2、保障能力不同: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是由政府制定、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参加的一种社会保险;
而大病医疗统筹制度则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形式。
申报人员只要申请认证特殊疾病,即可享受上述的报销比例。特殊疾病医疗保险报销可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1. 所需材料:《基本医疗市级统筹特殊疾病申报表》、两张1寸近照(一张贴在申报表上、一张用于分中心做特病证)、经单位签字盖章后由单位或本人将申报表、身份证复印件及照片
2. 报销办理流程:
1) 将上述材料上交参保单位所在区医保中心,灵活就业人员直接将上述资料交本人参保区医保中心。每月申报特病时间为1—20日。
2) 申报人员应在每月23—24日(节假日顺延),拨打参保医保中心电话或直接到单位或医保中心了解检查医院的地址及检查日期,并在检查当日8:30准时到达指定医院。
3) 申报人员在检查当日应带上与申请特病病种相关的原始门诊病历(自发病之日起2年含2年内的病历资料)、住院病历复印件(须医院盖章)、检查资料的原件和原片(如CT、MRI、冠状动脉造影),以及身份证原件、医保证。
4) 申报糖尿病、肝硬化(失代偿)的参保人员需空腹前往医院进行检查(自备早餐)。
扩展资料
特殊疾病包括以下20种:
(1)、恶性肿瘤的放疗、化疗、镇痛治疗;
(2)、肾功能衰竭病人的透析治疗;
(3)、肾脏、肝脏、心脏瓣膜、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
(4)、糖尿病;
(5)、系统性红斑狼疮;
(6)、高血压;
(7)、冠心病;
(8)、风心病;
(9)、脑血管意外后遗症;
(10)、支气管哮喘、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慢性肺心病;
(11)、肝硬化(失代偿期);
(12)、再生障碍性贫血;
(13)、精神病;
(14)、结核病;
(15)、血友病;
(16)、重度前列腺增生;
(17)、类风湿性关节炎;
(18)、帕金森病;
(19)、肌萎缩侧索硬化症;
(20)、骨髓增殖性疾病(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原发性骨髓纤维化症)
“特殊病种”就医管理
1、“特殊病种”结算周期为360天,360天内只收一次起付线1300元(此处为北京标准,包括在非本人“特殊病种”医院住院也不再收起付线)。
2、“特殊病种”结算周期起始日期自完成审批手续后首次发生门诊特殊病治疗或住院费用时开始计算。
3、报销比例:门诊发生的符合门诊特殊病报销范围内的费用按住院比例报销。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特殊病
办理特种病在医保报销时和一般的区别如下:
特种病医保报销:
1、特种病需要审批,申报后到你选择的医院就医都可以按特种病报销;
2、住院一年内不管住几次医院,只缴纳一起付线,只要是在你选择的医疗机构就医就成,
一般病医保报销:
1、不需要审批,参保人员必须到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或持定点医院的大夫开具的医药处方到社会保险机构确定的定点零售药店外购药品。
2、参保人员在看病就医过程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必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范围和给付标准,才能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
3、参保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中,在社会医疗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与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部分,由社会医疗统筹基金统一比例支付。
办理特种病手续:
患规定病种疾病的参保人员,可持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病种门诊治疗建议书》(长住外地人员可凭当地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病历和有关检查、化验报告等资料,
其中患有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儿童孤独症的,须持有精神病专科医院或三级医疗机构的精神病专科出具的有关医疗证明,至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在一个结算年度内,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按住院医疗费结算,但不设住院起付标准。符合上述办理条件,可携相关材料至社保中心办理。
办理特种医保条件:
患恶性肿瘤需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功能不全需长期肾透析治疗及肾移植术后需长期服用抗排异药治疗的参保人员,可提出“特殊病种”申请。
特种病具体有如下:
成人:糖尿病、慢性肾病、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肺心病、结核病、高血压病、脑血管意外后遗症、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冠心病、风心病、精神病、癌症等15种。
儿童: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严重器官衰竭(心、肝、脑、肺、肾)、先天性心脏病等5中疾病。
扩展资料:
医疗保险是我国基础的社会保障政策之一,为我国居民的健康提供基本的保障。
一般来说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情况有所不同,因此报销比例也有所差异,以下就北京职工医疗保险保险比例情况进行说明。
上了医保后,如果是在职职工,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18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如果是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如果是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
而无论哪一类人,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支付的费用的最高限额是2万元。举例来说,如果您是在职职工,在门诊看病的花费是2500元,那么700元的部分可以报销50%,就是350元。
如果是住院的费用,2009年一个年度内首次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时,无论是在职人员还是退休人员,起付金额都是1300元。而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50%确定,就是650元。而1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费用)最高支付额是7万元。
住院报销的标准与参保人员所住的医院级别有关,如住的是三级医院,从起付标准到3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5%,也就是报销85%;3万元到4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0%,报销90%;
超过4万元到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的费用,则95%都可以报销,职工只要支付5%。而退休人员个人支付的比例是在职(就是上述的)职工的60%,但起付标准以下的,都由个人支付。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医保报销比例
办理特种病在医保报销时和一般的区别如下:
一、特种病医保报销:
1、特种病需要审批,申报后到你选择的医院就医都可以按特种病报销。
2、住院一年内不管住几次医院,只缴纳一起付线,只要是在你选择的医疗机构就医就成。
二、一般病医保报销:
1、不需要审批,参保人员必须到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或持定点医院的大夫开具的医药处方到社会保险机构确定的定点零售药店外购药品。
2、参保人员在看病就医过程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必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范围和给付标准,才能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
3、参保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中,在社会医疗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与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部分,由社会医疗统筹基金统一比例支付。
三、办理特种病手续流程:
1、患规定病种疾病的参保人员,可持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病种门诊治疗建议书》(长住外地人员可凭当地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病历和有关检查、化验报告等资料,
2、其中患有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儿童孤独症的,须持有精神病专科医院或三级医疗机构的精神病专科出具的有关医疗证明,至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在一个结算年度内,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按住院医疗费结算,但不设住院起付标准。符合上述办理条件,可携相关材料至社保中心办理。
四、办理特种医保条件:
1、患恶性肿瘤需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功能不全需长期肾透析治疗及肾移植术后需长期服用抗排异药治疗的参保人员,可提出“特殊病种”申请。
2、特种病具体有如下:成人:糖尿病、慢性肾病、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肺心病、结核病、高血压病、脑血管意外后遗症、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冠心病、风心病、精神病、癌症等15种。儿童: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严重器官衰竭(心、肝、脑、肺、肾)、先天性心脏病等5中疾病。
扩展资料:
1、医保指社会医疗保险。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
2、2016年1月1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要求,推进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整合,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3、2016年12月20日,人社部召开基本医疗保险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视频会,并与北京等22个申请首批启动基本医疗保险全国联网和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省份签订了工作责任书,标志着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正式转入落实阶段。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医疗保险
特别病医保报销和一般医保报销的区别:
1、从报销范围来看: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划定各自支付范围,分别核算。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按照本市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以及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报销; 大病保险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个人负担部分,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将报销75%; 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有一点很重要,就是参保人员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且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个人负担部分,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将报销75%;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最高报销额40万元。
2、保障能力不同: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是由政府制定、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参加的一种社会保险; 而大病医疗统筹制度则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形式。
办理特殊疾病医疗保险报销的手续:
1. 所需材料:《基本医疗市级统筹特殊疾病申报表》、两张1寸近照(一张贴在申报表上、一张用于分中心做特病证)、经单位签字盖章后由单位或本人将申报表、身份证复印件及照片
2. 报销办理流程: 1) 将上述材料上交参保单位所在区医保中心,灵活就业人员直接将上述资料交本人参保区医保中心。每月申报特病时间为1—20日。 2) 申报人员应在每月23—24日(节假日顺延),拨打参保医保中心电话或直接到单位或医保中心了解检查医院的地址及检查日期,并在检查当日8:30准时到达指定医院。 3) 申报人员在检查当日应带上与申请特病病种相关的原始门诊病历(自发病之日起2年含2年内的病历资料)、住院病历复印件(须医院盖章)、检查资料的原件和原片(如CT、MRI、冠状动脉造影),以及身份证原件、医保证。 4) 申报糖尿病、肝硬化(失代偿)的参保人员需空腹前往医院进行检查(自备早餐)。
一、建立家庭病床的条件有哪些?
1、年龄在60周岁(含)以上,行动不便的;
2、患以下疾病,并且病情稳定,但需继续治疗的; [1]、糖尿病伴有冠心病等严重合并症;[2]、脑血管意外及其后遗症、慢性肾病;[3]、肝硬化伴腹水或有其他严重合并症;[4]、恶性肿瘤晚期伴其他系统疾病;[5]、脑血管病导致偏瘫。
3、其它特殊情况需建立家庭病床的,必须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
二、办理家庭病床需要哪些手续?
1、携带既往就诊记录及检查结果到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开具《住院证》,须加盖所属医院医疗保险专用章。
2、携带《住院证》、《医疗保险证》到参保分中心办理登记手续。
3、填写你所在的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登记表,社保分中心医保科依据用人单位缴费情况并审核上述材料,对符合规定的参保人员开具《同意住院书》。门诊住院人员在住院前办理,急诊住院者可在住院后3日内补办。
4、携带《住院证》、《同意住院书》、《医疗保险证》到开具《住院证》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立家庭病床。按规定标准预交应由个人自负的医疗费用。
一个医疗年度内,需多次办理家庭病床就医的,每次均需按规定办理手续。全年累计不超过90天。
三、怎样办理结算手续?
参保人员结束家庭病床就医时,结清按规定应由个人自负的费用。预交费多退少补。其余住院医疗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院结算。
四、社区家庭病床的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是多少?
家庭病床每年只收取一次起付标准660元;统筹基金部分支付比例分别为在职职工87%,退休人员92%,建国前老工人和市级以上退休劳模95%,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4.4万元。大额救助部分支付比例为80%,大额救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