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总给我增加工作量不给加工资怎么办?

2024-11-04 21: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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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辞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扩展资料

公司收到员工辞职报告的时候,要分清员工提交的辞职文件到底是辞职通知还是辞职申请。

如果员工是辞职通知那么员工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没有其他条件。如果员工辞职的时候没有办理工作交接或者用人单位有未了结的纠纷,用人单位可以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的方法,主张自己的权利,但是不能限制员工的辞职,两者不能混为一谈。

如果员工是辞职申请,那么需要及时回复员工,是否同意其辞职,否则容易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辞职

回答(2):

首先要知道,最大限度的利用员工的价值而不愿多付出是老板的通病,是逐利的本性。

但这要以具体情况而定。如果你认为自己的老板还算明事理的话,而且你增加的工作量确确实实让公司提升了业绩,持续的时间也比较长(比如说3个月以上),大可以找他谈。但谈的时候要注意用事实和数据说话,语气要平和,不要和老板闹翻。

如果凭你自己的观察和从多方的(包括同事)了解所知,老板一贯小气,在公司发展状况还不错的前提下,仍然以员工应得利益换取个人利益,那就不必多费口舌,可以另谋出路了。

回答(3):

实在点干嘛,你的工作老板都看在眼里呢。干一段时间提涨工资一定提了就涨。真不涨了这老板也别跟他干了。总不能加了点工作量就提涨工资不是

回答(4):

挣加工作量,是不是在工作时间之内。给别的员工商量下一起找老板商量下,看改为计件制是否可行

回答(5):

如果与老板协商不成,只能离开,另攀高枝。如果有劳动合同,应该把工作内容写得具体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