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提本月短期借款利息12500元,怎么写会计分录?

2024-11-28 08: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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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贷:应付利息

支付本月短期借款利息时:

借:预提费用

贷:银行存款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应付利息是指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利息,包括吸收存款,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企业债券等应支付的利息。

扩展资料

应付利息的账务处理:

1、资产负债表日,应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借记“利息支出”、“在建工程”、“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等科目,按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长期借款——利息调整”等科目。

2、合同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费用。实际支付利息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付利息

回答(2):

预提时:
借:财务费用 12500
贷:应付利息 12500

支付时:
借:应付利息 12500
贷:银行存款 12500

回答(3):

预提:
借:财务费用 12500
贷:应付利息 12500

回答(4):

借:财务费用12500
贷;应付利息12500

回答(5):

一、预提本月短期借款利息12500元。会计分录为:
借:财务费用 12 500
贷:应付利息 12 500
二、解释
1、“财务费用”科目核算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筹资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益以及相关的手续费、企业发生的现金折扣或收到的现金折扣等。
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本月应负担的短期借款利息即使没有支付(一般银行按季扣除借款利息),也要预提计入本月的财务费用中。费用增加记借方。
2、利息尚未支付,形成了企业的一项短期债务,“应付利息”科目核算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利息,包括吸收存款、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企业债券等应支付的利息。应付利息增加记入贷方。
3、在收到银行扣除借款利息通知时: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