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的三大基本业务:负债业务、资产业务、中间业务。
负债业务:负债业务是形成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业务,是商业银行资产业务的前提和条件。归纳起来,商业银行广义的负债业务主要包括自有资本和吸收外来资金两大部分。
资产业务: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是其资金运用业务,主要分为放款业务和投资业务两大类。资产业务也是商业银行收入的主要来源。商业银行吸收的存款除了留存部分准备金以外,全部可以用来贷款和投资。
中间业务:中间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从事的按会计准则不列入资产负债表内,不影响其资产负债总额,但能影响银行当期损益,改变银行资产报酬率的经营活动。
扩展资料
业务范围:基本介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中国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业务: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及代理保险业务等。按照规定,商业银行不得从事政府债券以外的证券业务和非银行金融业务。
尽管各国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名称、经营内容和重点各异,但就其经营的主要业务来说,一般均分为负债业务、资产业务以及表外业务。随着银行业国际化的发展,国内这些业务还可以延伸为国际业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的三大基本业务: 主要是负债业务、资产业务、中间业务。
1、负债业务是指形成资金来源的业务,其资金主要来自自有资本和吸收的外来资金两部分;
2、资产业务是指将自己通过负债业务所聚集的资金加以运用的业务;
3、中间业务是指凡银行并不需要用自己的资金而代理客户承办支付和其他委托事项,并据以收取手续费的业务。
三者之间相互联系。负债业务是基础,资产业务是对负债业务的资金加以运用,中间业务是负债业务和资产业务的派生。负债业务和资产业务是主要的业务。
商业银行简介:
商业银行的概念是区分于中央银行和投资银行的,是一个以营利为目的,以多种金融负债筹集资金,多种金融资产为经营对象,具有信用创造功能的金融机构。最初使用“商业银行”这个概念,是因为这类银行在发展初期,只承做“商业”短期放贷业务。放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放款对象一般为商人和进出口贸易商。人们将这种主要吸收短期存款,发放短期商业贷款为基本业务的银行,称为商业银行。我国的商业银行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
商业银行的特征:
1、商业银行与一般工商企业一样,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它也具有从事业务经营所需要的自有资本,依法经营,照章纳税,自负盈亏,它与其他企业一样,以利润为目标。
2、商业银行又是不同于一般工商企业的特殊企业。其特殊性具体表现于经营对象的差异。工商企业经营的是具有一定使用价值的商品,从事商品生产和流通;而商业银行是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为经营对象,经营的是特殊商品…一货币和货币资本。经营内容包括货币收付、借贷以及各种与货币运动有关的或者与之相联系的金融服务。从社会再生产过程看,商业银行的经营,是工商企业经营的条件。同一般工商企业的区别,使商业银行成为一种特殊的企业——金融企业。
3、商业银行与专业银行相比又有所不同。商业银行的业务更综合,功能更全面,经营一切金融“零售”业务(门市服务)和“批发业务”(大额信贷业务),为客户提供所有的金融服务。而专业银行只集中经营指定范围内的业务和提供专门服务。随着西方各国金融管制的放松,专业银行的业务经营范围也在不断扩大,但与商业银行相比,仍差距甚远;商业银行在业务经营上具有优势。
主要是负债业务、资产业务、中间业务。负债业务是指形成资金来源的业务,其资金主要来自自有资本和吸收的外来资金两部分;资产业务是指将自己通过负债业务所聚集的资金加以运用的业务;中间业务是指凡银行并不需要用自己的资金而代理客户承办支付和其他委托事项,并据以收取手续费的业务。 三者之间相互联系。负债业务是基础,资产业务是对负债业务的资金加以运用,中间业务是负债业务和资产业务的派生。负债业务和资产业务是主要的业务。
存款。取款。理财。基本上就是这些业务了。
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