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南,因从桦川县析置且地处桦川县之南,故名。清代属三姓副都统管辖。中华民国和东北沦陷时期,分属桦川县和依兰县管辖。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6月10月,合江省政府决定,将桦川县南部的湖南营、孟家岗、石头河子等地区划出,设置桦南县。隶属合江省管辖。县政府驻湖南营镇。1948年6月1日,撤销依东县,将原依东县太平(今土龙山镇)、五道岗、金沙河3个区划归桦南县管辖。1949年5月,将合江省并入松江省,隶属松江省管辖。1954年8月,松、黑两省合并,划归新设之合江专区管辖。1956年3月6日,国务院批准,撤销桦南县,并入桦川县。1964年6月5日,国务院批准,恢复桦南县,以并入桦川县的原桦南县行政区域为桦南县的行政区域。县人民委员会驻地的桦川镇改为桦南镇。隶属合江专区管辖。1985年1月1日,正式撤销合江地区,划归佳木斯市领导。
1992年,桦南县位于黑龙江省东北部,三江平原西部。北与佳木斯市、桦川县、集贤县接壤,东北与双鸭山市毗邻,东、南与宝清县、勃利县相连,西与依兰县以倭肯河、松木河为界。全县总面积4412平方公里。全县共辖6镇、13乡。1992年末全县总人口41.3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6.2万人;满、回、朝鲜、蒙古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全县总人口的5%。县政府驻地桦南镇。 (以上摘自《黑龙江省志·地名录》)
桦南县地处桦川县之南,故名桦南。本县设置较晚,解放后由桦川县析置。一九五六年曾一度撤销,并入桦川县,一九六四年重新恢复桦南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