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运费问题,一定要区分是收取的运费还是支付的运费:
1、如果是销售商品的同时一并收取的运费,那属于价外费用,销售方要按照收取的运费换算成不含税金额一并计算销项税,购买方如果取得合法的发票(运输票据)可计算抵扣进项,如你所说的按7%计算抵扣;
2、如果是销售方销售商品过程中支付的运费,那等于是约定运输费用由卖方负担,则卖方可以凭合法有效的凭据计算抵扣进项,这跟买方就没什么关系了。
在销售商品的同时提供运输,并收入运输收入,从税法规定为混合销售。混合销售,以主营业务为主,非主营业务需要按照主营业务使适用的税种和税率缴纳相关税金。如题,销售商品缴纳增值税,所以非主营的运输费收入也需要缴纳增值税。
如果货物是由第三方负责运输,且单独向客户收取费用,则由第三方计算缴纳其相关税金。
取得运输发票的单位,可以通过比对申报进行税的抵扣。如果商场收取了运费,那么运输费应当与销售商品一起开具发票,这样直接用抵扣联抵扣税金就可以了。
实际工作中,没有这样操作的。
为什么运费需要计算销项税?原因是:因你单位是取得的营业收入,所以要计税。至于计税数,如果你单位收到的10000元是含税收入,则计算的销项税为:10000*17%,如果为不含税收入,则销项税为:10000*(1+17%)*17% (说明:以开票为准)。抵扣问题,是对方单位,你单位不涉及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