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末结转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计提X月营业税金及附加: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次月缴纳增值税等: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扩展资料
未交增值税是“应交税金”的二级明细科目,该科目专门用来核算未缴增值税的,平时无发生额,在月份终了时进行核算。
月份终了,企业应将当月发生的应交未交增值税额自"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所以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是有借方余额的。借方余额反应本年度应交未交的增值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转出未交增值税
我的例子是销项-进项-上期留抵后应交3万元增值税:
(1)月末结转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3
贷: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3
(2)计提X月营业税金及附加: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0.3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0.3*70%=0.21
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0.3*30%=0.09
(3)次月缴纳增值税等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3
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0.21
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0.09
贷:银行存款 3.3
按地区不同还要交应交税金的2%地方教育费附加和1%防洪费(不要忘了与当地政策一致)
本月不交增值税则不用做上述各项分录,期末明细账有进项税余额即为留抵税额
专用发票认证抵扣期限是自开票之日起90天内..是不分跨不跨年的.你那份是11月开的发票,可以在明年1月认证抵扣...但从会计权责发生制原则来说,,当年的进货就要计入当年的帐务.所以你这个要处理好
并且你现在销项小,进项大,,就变成有留抵税额了.
又跨年,又是辅导期..感觉这样不太好..因为在税务人员那边转正时会有影响
首先说你上面所给的分录本人认为是错误的。应交增值税明细多栏账每期期末允许有借方余额的,而不能出现贷方余额。而且,你所给出的凭证是没法记账的,销项税只能在贷方登记,只不过分红字或蓝字,同理,凭证如果冲减销项税也只能是贷方红字。接着说正确的处理:上月的留抵,是不能做分录的,只能在增值税明细账的借方反映。本月月末是需要做这样一个凭证的,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100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10000 ,等到下月结账时,再做这样一个凭证: 借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0000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