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与编制本单位年度经费预算,配合处完成省财政教育事业经费的年度财务决算编报工作。
2、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正确执行收支计划,做好年度预算拨款和经费内部控制,促进教育事业计划的圆满完成。
3、协助处监督检查各会计岗位工作。
4、按月编报收、支情况内部报表。定期对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反馈,找出管理的漏洞,促进增产节约、增收节支,客观真实地反映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及结果,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
5、定期对所管经费的执行情况与部门进行对账,协助部门管理好经费,对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及时向部门领导提出和反映。
6、配合处做好科内会计岗位的分工协调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相关规定,会计主管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二)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三年;
(三)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掌握本行业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
(四)有较强的组织能力;
(五)身体状况能够适应本职工作的要求。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会计人员应当保守本单位的商业秘密。除法律规定和单位领导人同意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单位的会计信息。
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和各单位应当定期检查会计人员遵守职业道德的情况,并作为会计人员晋升、晋级、聘任专业职务、表彰奖励的重要考核依据,会计人员违反职业道德的,由所在单位进行处理。
会计主管岗位职责 一负责本单位会计全面工作协助主管行长做好本专业的各项工作。 二负责《会计法》等金融法律、法规和各项财会制度的贯彻落实。 三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有关措施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 四负责会计业务分工和劳动组合合理设置岗位落实会计内控制度规范操作行为。 五负责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工作质量考核制度并定期考核评价。 六负责会计人员业务交接的监督。 七负责组织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八负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及时提出有关意见。 九负责组织会计人员政治、业务学习、岗位练兵等活动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提高会计人员素质。 十 负责审核并在授权范围内审批本行各项财务开支。 十一 负责监督本行各项财产的购置和管理。 十二 织各项财会工作进行检查和再监督及时解 决存在的问题。 十三.负责审核各种财务会计报告保证及时、准确上报。 十四.负责组织好会计年终决算工作。 十五.负责处理司法机关的查询、冻结、扣划开户单位存款事项。 十六.负责开展窗口文明优质服务提高服务质量。 十七. 做好行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