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规范的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
协议书是社会生活中,协作的双方或数方,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双方或数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的书面材料。
协议书是契约文书的一种。是当事人双方(或多方)为了解决或预防纠纷,或确立某种法律关系,实现一定的共同利益、愿望,经过协商而达成一致后,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记录性应用文。
扩展资料:
协议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协议书是指社会集团或个人处理各种社会关系、事务时常用的“契约”类文书,包括合同、议定书、条约、公约、联合宣言、联合声明、条据等。
狭义的协议书指国家、政党、企业、团体或个人就某个问题经过谈判或共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订立的一种具有经济或其它关系的契约性文书。协议书是应用写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格式
1 、标题:双方单位名称事由,协议书三部分组成。
2 、正文:条款内容
协商目的
协商目的责任
协议的时间和期限
协商目的条款和酬金{价格明确总额大写必须明确货币种类}
履行条款期限
违反条款的责任处理
落款{签署}
签署日期
参考资料:《协议书》百度百科
具有法律效力。
民间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的前提为:协议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且是在双方都自愿的前提下签订,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协议所具备的格式、内容、项目齐全,经双方签字确认,且双方都没有欺骗的行为,代理人代理手续合法。
《合同法》规定合同有效要件为: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4、合同标的须确定和可能。
扩展资料:
协议的格式
1 、标题:双方单位名称事由,协议书三部分组成。
2 、正文:条款内容
协商目的
协商目的责任
协议的时间和期限
协商目的条款和酬金{价格明确总额大写必须明确货币种类}
履行条款期限
违反条款的责任处理
落款{签署}
签署日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协议书
“医患协议书”有无法律效力,需要根据其内容具体分析。
一、医患赔偿协议
这种诉讼外就和解、“私了”的方式法律通常并不禁止,但应注意的是:
1、该种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包括:不得以这种方式了结构成刑事犯罪如医疗事故罪的医疗纠纷;赔偿数额上不能显失公平。
2、即使签了这种协议,也不能剥夺患方就同一问题以后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的权利。
二、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
实施手术或复杂的临床检查前,需要由患者或家属或患者所在单位在医疗方已拟好的“同意书”上签字。
1、患方签字后,表明医方实施手术、麻醉符合卫生法规规定的程序,即从等距离意义上表明医疗行为合法。
2、患方签字后,表明患方对该医疗措施的固有创伤及可能发生的医疗意外已经知晓,如确系医疗意外致使病人身体损害医疗方不承担法律责任。但该“同意书”不能免除医疗方的过失赔偿责任,医疗方不能认为只要患方在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上签了字,医方就可免除一切法律责任。
三、医方通过与患方签订协议免除法定义务
这种协议内容违法,是无效的,理由很简单:医方在医疗过程的业务注意义务是由法律、法规、规章、医疗操作规则明确规定的,是一种法定义务,具有强制性,根本不允许以任何方式变更或免除。
四、医患“私了”协议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46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据此可见,当医患双方发生任何医疗损害民事赔偿争议(包括医疗事故损害赔偿和非医疗事故损害赔偿)后有权进行协商解决,“协商”即造就了所谓“私了”的民事赔偿协议的合法来源。
根据《民法通则》与《合同法》规定,平等主体间为了设立、变更或终止双方民事法律关系之目的经过要约和承诺而达成合意,即为赔偿协议。从法律上说,医患赔偿协议属于民事合同的一种。同时,《合同法》还规定,赔偿协议一经签订,除非有无效或可变更可撤销的法定情形外,即受法律保护。因此医患赔偿协议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1、只要协议书的内容没有法律所禁止的规定,并且是在双方公平、自愿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有法律效力。
2、如果协议中的内容涉及部分法律禁止的规定,也不能完全否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但对法律有禁止规定的条款将无效!
3、自行达成的协议是可以反悔的,但在诉讼中将做为一项考量的参照。经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公证部门等主持达成的协议完全有效。
这个可以证明对方有出轨、有过错,但是如果到时对方不配合离婚,还是得到法院起诉,法院会参考此协议作判决,但不代表此协议的约定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