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服装城上面的看守所在哪里啊? 我朋友治安拘留进去了,我想去看看她

2024-11-01 16: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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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在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上庄街。

在回民公墓旁边,从服装城上去快到高速桥的时候左转,上经园路,大约走300米路右面有一条小路,拐进去直走就看到了,路的尽头有一个水塔一眼就看到了。

被拘留期间家属、朋友是见不了的。治安拘留是关押在拘留所而不是看守所,但有的地方看守所与拘留所在一个位置,只是分开关押,刑事拘留才关押在看实守所。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第二十九条 人犯的近亲属病重或者死亡时,应当及时通知人犯。

人犯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时,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在严格监护的条件下,允许人犯回家探视。

第三十条 人犯近亲属给人犯的物品,须经看守人员检查。

第三十一条 看守所接受办案机关的委托,对人犯发收的信件可以进行检查。如果发现有碍侦查、起诉、审判的,可以扣留、并移送办案机关处理。

第三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已经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被羁押的人犯在接到起诉书副本后,可以与本人委托的辨护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的辨护人会见、通信。

第三十三条 看守所应当对人犯进行法制、道德以及必要的形势和劳动教育。

第三十四条 在保证安全和不影响刑事诉讼活动的前提下,看守所可以组织人犯进行适当的劳动。

人犯的劳动收入的支出,要建立帐目,严格手续。

第三十五条 人犯在被羁押期间,遵守监规,表现良好的,应当予以表扬和鼓励;有立功表现的,应当报请办案机关依法从宽处理。

第三十六条 看守所对于违反监规的人犯,可予以警告或者训诫;情节严重,经教育不改的,可以责令具结悔过或者经看守所所长批准予以禁闭。

第三十七条 人犯的羁押期间有犯罪行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将情况通知办案机关依法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法院网-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回答(2):

在回民公墓旁边,从服装城上去快到高速桥的时候左转,上经园路,大约走300米路右面有一条小路,拐进去直走就看到了,路的尽头有一个水塔一眼就看到了。

回答(3):

能不能发个位置

回答(4):

在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上庄街。

在回民公墓附近,从服装城上去快到高速桥的时候左转,上经园路,大约走300米路右面有一条小路,拐进去直走就看到了,路的尽头有一个水塔一眼就看到了。

市看守所(公交站)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上庄街

途经公交: 869路 ,412路 ,876路

圪僚沟(公交站)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石膏厂街

途经公交: 869路 ,412路 ,876路

圪撩沟(公交站)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太原绕城高速公路

途经公交: 412路

但是被拘留期间家属、朋友是见不了的。治安拘留是关押在拘留所而不是看守所。

扩展资料:

根据《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的规定,可以去探望。

第二十九条 人犯的近亲属病重或者死亡时,应当及时通知人犯。

人犯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时,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在严格监护的条件下,允许人犯回家探视。

第三十条 人犯近亲属给人犯的物品,须经看守人员检查。

第三十一条 看守所接受办案机关的委托,对人犯发收的信件可以进行检查。如果发现有碍侦查、起诉、审判的,可以扣留、并移送办案机关处理。

第三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已经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被羁押的人犯在接到起诉书副本后,可以与本人委托的辨护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的辨护人会见、通信。

第三十三条 看守所应当对人犯进行法制、道德以及必要的形势和劳动教育。

第三十四条 在保证安全和不影响刑事诉讼活动的前提下,看守所可以组织人犯进行适当的劳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治安拘留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法院网-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