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主体指的是什么?

2024-11-16 01:5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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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刑事诉讼的当事人,是指同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而参加刑事诉讼的人员。包括: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被害人是指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人。他所以参加到诉讼中来,是因为正当权益遭受犯罪行为的直接侵害,是要求追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人。正是由于被害人在刑事案件中的特殊身份,刑事诉讼法为充分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赋予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以当事人地位;自诉人是指在自诉案件中以个人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的人。一般情况下,自诉人是指自诉案件中的被害人或其近亲属或其法定代理人。犯罪嫌疑人:在刑事诉讼中被指控犯罪,尚未起诉到法院的当事人;被告人是指被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或被自诉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当事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前者是指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直接遭受物质损失,在刑事诉讼中提起民事诉讼的要求得到赔偿的当事人。后者是因其犯罪行为造成物质损失而被起诉索赔的当事人。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意是:(二)“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回答(2):

所有参与刑事诉讼活动,在刑事诉讼中享有一定权利、承担一定义务的国家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其中承担基本诉讼职能的专门机关和当事人是主要的诉讼主体,其他诉讼参与人是一般诉讼主体。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刑事诉讼主体包括三大类:一是代表国家行使侦查权、起诉权、审判权、刑罚执行权的国家专门机关,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监狱、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二是直接影响诉讼进程并且与诉讼结果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诉讼当事人,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三是协助国家专门机关和诉讼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其他诉讼参与人,包括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等。

回答(3):

你好啊亲~~~我国刑事诉讼主体只能是司法机关和案件的当事人。司法机关是指依法分别行使侦查权、检察、权和审判权的公安机关、安公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当事人是指自诉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俺当时学习的时候也记不住这个问题,所以俺就好好地查啦下,俺当时是在法!律jiao于网学习的,看到了就和你一起分享下~~嘿嘿~~祝你学习愉快啊!

回答(4):

国家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
专门机关包括侦查、检察、审判机关。
诉讼参与人包括当事人(单位也可以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
专门机关和上面同学的司法机关不一样吧,法律规定的是专门机关。
回答一下当复习了,另外我刚才居然以为近亲属是诉讼参与人呢,切记不是。

回答(5):

国家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