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派出所开死亡证明要带什么证件?

2024-11-28 15:5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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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需要带身份证和户口本。

办理公民死亡注销手续时,缴销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单身独户的,还应收缴居民户口簿。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持死亡证明、户口簿及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扩展资料

据公安部门介绍,对制售 假证者的处罚力度根据不同的案件类型而有分轻重。制售 假证情节较轻者将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被处以罚款或拘留。

而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中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死亡证明

回答(2):

到派出所开死亡证明由直系亲属携带带死者身份证、户口簿到派出所开具死亡证明即可。

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凭《死亡医学证明》;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已经火化的,凭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

扩展资料:

死亡证明办理程序: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持死亡证明、户口簿及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公民在暂住地死亡的,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根据死者暂住地的户主、旅店管理人或者户内其他人员的申报,将死者的姓名和死亡的地点、时间、原因等及时通知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由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根据死亡人家属的申报,也应给予办理死亡登记,如有可疑情节,可与死亡地的户口登记机关联系查对。

发现来历不明或者过路途中死亡的人, 户口登记机关应与有关部门联系处理。如能查明死者姓名、常住地和死亡原因的,应通知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作死亡登记,注销户口;无法查明来历的,应将已经查明的事项和死亡情况登记备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_死亡证明



回答(3):

死亡证明由医院开具。
火化证明由殡仪馆开具。
注销户口,由家属拿户口本、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去所属的派出所户籍科办理注销户口。户口注销后,将来再需要死亡证明或注销户口证明的话,直接去派出所开具。

回答(4):

看怎样死咯!!如果是自然死的由当地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开具死亡证明、还有死者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如果是病死的就由医院开证明加户口本、身份证!如果是谋杀死或者死因不明白有待公安机关调查的或者交通事故死亡的由公安机关开具死亡证明这个就不用你自己主动去搞!

回答(5):

去世者的户口、身份证。医院开具的死亡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