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及细则的规定:
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是:(1)从事货物的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的;(2)从事货物批发和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视同小规模纳税人。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就是以从事货物批发、零售为主,年应税销售额低于80万的,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劳务为主的纳税人年应税收入额在50万元以下的均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新办企业一般是小规模纳税人,如果在连续12个月里,销售收入合计超过60万,就会自动转为一般纳税人。
一个是会计核算水平,一个是年销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