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你六年前的化验单的记忆是否准确。一般而言,乙肝病毒携带者是第一项表面抗原阳性。相信医生一般不会看错化验单的。要么就是你记忆医生所说的话出了点问题。总之如果第一项表面抗原是阴性的,那么就不能被称为乙肝病毒携带者。
乙肝病毒携带者与乙型肝炎是有区别的,区别的关键词是“肝炎”,说通俗些乙型肝炎患者的肝脏处于发炎的疾病状态,而乙肝病毒携带者的肝脏正是因为没有发炎属于健康状态,所以才不能被称为乙型肝炎。
由于你所做的化验是两对半,只能反映与乙肝病毒有关的两个抗原零配件与由抗原零配件刺激你的免疫系统产生出来的抗体的阴或者阳性的组合。这种化验不说明肝脏是否处于发炎状态。何况这种化验也只是化验零配件是否阳性,相当于是在化验拆散了的手机的零配件。由常识可知,拆散了的手机零配件是不具有完整手机打电话的功能的。你如果到过手机店修理过手机,你就会明白,手机的零配件是可以互换的。连电脑都可以不买整体品牌机,而可以DIY根据需要由电脑零配件组装。从这个意义上去说,你不能因为换了个不同品牌的手机电池就说手机被品牌感染了,更不能说你的手机就此变更成什么品牌机了,当然也不能因为换了手机电池就说手机得了什么病了,因为如果感觉电池的容量实在太小而要经常充电比较麻烦的话,完全可以在手机没什么毛病时更换大容量的电池的。人是生物,在生物圈子里抗原就如同众多零配件一样是可具有兼容性的。由抗原刺激出来的抗体也同样可具有零配件的通配性。因此更加不能因为出现了某种抗体就说一定是感染过某种“品牌”毛病了。
总之你是健康的。要是得过什么肝炎疾病的话,也非常有可能因为存在不舒服的感觉而住过院治疗过了。医生总结出来的经验只适用于病人,而根本不适宜用于健康人。所有的化验都是存在局限性的。
这位朋友,你好。六年里乙肝二对半一直是表面抗原阳性,E抗体阳性和核心抗体阳性,这是二四五阳性,是好三阳。
说明以前接触并感染了乙肝病毒,由于自身免疫力好而清除了乙肝病毒,并产生了一定的乙肝抗体,是健康的。六年前检查这一结果时,应该进一步检查一下肝功能和乙肝病毒量,如果这两项都是正常的,则当时即可以确诊为乙肝恢复期。时隔六年,二对半还是二四五阳性,这说明的确是健康的了。
乙肝两对半、大小三阳的检查报告单,你看明白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