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路政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及本市有关道路、桥梁、轨道等交通基础设施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拟定本市道路、桥梁、轨道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及维修养护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市路政的具体管理工作;负责本市铁路道口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本市养路费征稽、道路规费的管理工作;负责道路、桥梁、轨道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安全管理;负责公路建设、维修养护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参与有关防灾救灾工作;承办市政府及市交通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希望我的解答能对你有帮助!
路政的主要职责是罚钱 一小部分交给政府 剩下的自己留着
交通部颁布的《路政管理规定》第五条概括了中国路政的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保护路产;
(三)实施路政巡查;
(四)管理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
(五)维持公路养护作业现场秩序;
(六)参与公路工程交工、竣工验收;
(七)依法查处各种违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案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2010年交通局公路路政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公路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
(二)负责管理和保护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设施;
(三)实施公路路政巡查,制止各种违法利用、侵占、污染、毁坏和破坏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设施的行为;
(四)对影响安全畅通的公路自然损坏和出现的险情,应及时设置标志,并督促养护单位修复和排除;
(五)控制公路两侧建筑红线;
(六)负责公路标志、标线的设置和管理;
(七)审理从路面、上空或地下穿(跨)越公路的设施的建筑事宜;
(八)核批公路的特殊利用、占用和公路超限运输,负责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九)维护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现场的正常秩序;
(十)为处理违反公路管理法规的行为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询问取证、查阅有关文件、档案、资料和原始凭证;
(十一)对损害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设施,拒不接受查处的车辆,可责令其暂停行驶,就近停放,接受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