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不孝,如何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2024-11-28 01:5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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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父母或亲属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起草诉状,递交到当地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子女未履行赡养义务。

根据《婚姻家庭法》第二十一条 :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

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所以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未履行义务的子女可以通过法院判决来强制执行。

扩展资料:

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同样适用于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养子女也有赡养的义务。继子女和继父母,只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双方在一起生活过,那么继子女也要为继续父母尽到赡养的义务。否则当事人同样可以对继子女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向法院提起诉讼时,原告应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时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回答(2):

为人父母者,如果没有享受到子女赡养的权利,则不能因为考虑到情面或者受到“家丑不可外扬”的影响而放弃采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利,具体可以找律师要求代为起草状纸递交当地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子女的不赡养义务。
因为大众口中的不孝,换成法律名词叫做不尽赡养义务,主要是指子女没有按照国家法律的规定对父母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给予帮助。《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我国《婚姻家庭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这里面就明确了一个问题,不管是女儿、儿子,都有赡养义务。
子女出生时候就已经和父母形成了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这个也称之为亲子关系,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于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养子女也有赡养的义务。继子女和继父母,只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双方在一起生活过,那么继子女也要为继续父母尽到赡养的义务。

回答(3):

有如下方法
一、请所在的居委会或村委会调解,不过这种方法缺乏强制力,只具有群众舆论力,对你姐现在的情况,个人觉得这个方法为下策。
二、向公安机关反映此事,反映的理由不是你姐不孝,因为公安机关对你姐不孝而言无权强制干涉,反映的理由是你姐赌博、开局等事,最好收集点证据(证据包括录像、图片、文字及居委会或村委会给的群众意见等)。这样公安机关可以此为由对其进行“两百元以下罚款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尤其是她这种情况,如果拘留可以让感受失去自由之苦,自然有很好的效果。个人觉得这个方法为上策。
三、向人民法院起诉,个人觉得无论如何也是一家人,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不要走这条路,如果向公安机关反映没有得到好的效果,才选择这条路吧。此法为中策。

回答(4):

我国还没有有关断绝亲子关系的法律,但是对于你以上的情况,给你几个建议:
1、叫你母亲完全不要给钱她,就算她怎么闹,如果她利用威胁、殴打等手段来达到要钱的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她,这是家庭暴力,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你不去告,法院是不理的,公安机关也理不了
2、如果你姐存在赌博、开局等违法行为,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让政府代为管束一下她,这也是为她好,更为你母亲好
3、叫你母亲立一份遗嘱,并到公证处公证,一分钱也不要给她

以上三点,无异于和她断绝了关系

回答(5):

楼上说的有理,应该从教育;感化;挽救为出发点和手段,来考虑解决问题地方法。有些事情光靠法律是无法解决的。常言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她毕竟是你母亲的亲生骨肉,你母亲恨她是恨铁不成钢。假如把她送进监狱肯定不是你们全家的主意,对你母亲的精神一定是一种打击,对她的健康也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