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领到房产证的房子(包括拆迁房)是不能买卖的。
2、如果这个拆迁房是你们父母亲的夫妻共同财产,而你父亲在去世时没有留下遗嘱的话,你们兄妹三人和你母亲对你父亲所有的房子有继承权的。出售有继承权的房屋,是要所有继承权的人都同意,才能出卖。
3、如果你父亲有遗嘱,把房子全部归你母亲所有,或者小儿子拿到了继承父亲房屋的相应钱财的话,你母亲可以在新的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这样,你母亲就有权出卖这个房子,小儿子不签字,你母亲也可以卖掉房子了。
首先房子无房产证按规定买卖不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小儿子不签字就无法过户给新业主。
如果新业主知道房子需要所有人同意才能过户给他的话,他知情,还要买,他首先是过错方,不当得利,他的胜诉面会变小。按照正常推理判断,他适当是知情的,有侥幸心理。
新业主为什么要起诉小儿子呐?小儿子有错吗?他应该起诉你的母亲和你二哥。
如果新业主已经事实入住,按照常理来说,官司打过来打过去最终还是会判给他的。
小儿子无非是想分些财产,这没什么过错,他能拿到六分之一多点吧,看你们怎么分喽,如果只给他这么点他也不乐意吧,估计最后调解在六分之一至三分之一之间的数额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