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婆离婚,因感情不和,结婚八年。生了女儿一个,女儿七岁,未结婚前有楼,到现在什么家产都卖出去...

2024-11-27 16:49:08
推荐回答(6个)
回答(1):

看经济能力,看关爱程度,孩子自己也有选择权,主要是自己努力争取,

回答(2):

一般来说如果是女孩 且女方愿意抚养且经济条件生活环境适合成长那么会判给女方

回答(3):

如果女方没有抚养能力 只能判给你

回答(4):

女方没有抚养能力的话,还是会判给男方的。
最好不要离,对孩子也不好,女方经受了那么大的病痛折磨,心情和性情改变也是可以理解的,等身体好了,也许性情就好了,还是不要离婚的好。
而且你把钱都花光了为老婆看病,说明你还是一个顾家爱老婆的男人的,老婆都已经在你的努力下好转了,为什么不再坚持一下呢。

回答(5):

谁有能力带就会判给谁,还有一个就是孩子七岁了可自由选择跟哪方,一般18岁前跟母亲

回答(6):

主要是看你们双方的经济能力和孩子的选择还有双方对孩子的付出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