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跟法院起诉有什么不同?劳动仲裁结果法律上承认吗?有没有效?

2024-11-28 09:3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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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思科律所-律师助理为您解答:
  劳动仲裁结果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仲裁庭有两种结果,裁决书或达成调解书。
  1)裁决书
  普通裁决:当事人对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终局裁决:因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以及因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决,在法定期限内劳动者不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向法院提起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被驳回的情况下,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调解书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最后,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回答(2):

1、发生劳动纠纷,劳动争议当事人必须先进行劳动仲裁程序,经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后,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当事人才可以自收到劳动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这属于仲裁前置程序;
2、劳动仲裁裁决书下达后,如果劳动争议当事人没有在法定期限内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或者向基层人民法院起诉的,劳动仲裁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3、法律依据:《劳动法》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回答(3):

劳动仲裁是前置程序,有关劳动争议的案件必须先经过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不服,员工可以向法院起诉,用人单位要向中级法院起诉。如果双方在仲裁结果出来15日没有起诉,仲裁裁定就生效。如果对方不履行,可以向法院强制执行。

回答(4):

劳动仲裁是免费的,劳动仲裁生效后,对方不履行相应义务的,一样可以申请法院执行

回答(5):

1、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提交法院审理的前提条件,是必经程序。如果未经劳动仲裁,法院不受理劳动争议案件。
2、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3、劳动仲裁生效的,具有法律效力。如一方拒不履行,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