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工伤,赔偿金是社保局计算的吗?

2024-11-18 13: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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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易法通解答:
工伤赔偿金不是由社保局计算的,而是自身根据实际支出以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计算得出结果,并且与用人单位共同协商得出的。根据评定的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待遇,见《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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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2):

你好,你们可以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如果能确定劳动关系,你应当尽快到工伤认定科和劳动能力鉴定科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果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按照工伤赔偿,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便丧失了胜诉权.
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回答(3):

如果你参加了工伤保险,在履行了相关认定和鉴定的手续后,向劳动局申报工伤待遇,是由劳动局计算待遇的。

回答(4):

不同的伤残等级有不同的计算标准,计算具体数额之前应先确定工伤及进行伤残等级鉴定,依据鉴定结果确定的伤残等级乘以不同伤残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出来的,具体参照可《工伤保险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