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夫妻一方在没有离婚的时候与别人发生经济纠纷导致法院强制执行,在子女名下的财产会被执行吗

2024-11-18 08:3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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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根据《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可以约定,归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以夫或者妻一方所有财产清偿。
【2】如果夫妻没有特殊书面约定,婚内的财产归夫妻共有,债务也是夫妻共同债务。
【3】夫妻在没有离婚的条件下,欠的外债要从婚内财产进行偿还。
【4】如果父母不能偿还外债,子女可以协助偿还外债。
但是不可以强制执行子女的·财产。

回答(2):

不会,但是如果是为了逃避责任而转移、隐匿财产是无效的。

回答(3):

[1]根据“婚姻法”第19条的规定,在丈夫和妻子之间的关系的存在,造成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该协议应是书面的。
关系存续期间,丈夫和妻子之间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的,丈夫或妻子一方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所欠外债的丈夫或妻子。

[2]如果夫妻没有特别书面协议,这对夫妻债务总额所拥有的婚前财产是夫妻共同债务。

[3]的情况下,没有离婚的夫妇,由于从婚姻的财产偿还的外债。

[4]如果父母无法偿还外债,孩子们可以帮助偿还外债。
但不能强制他们的孩子和财产。

回答(4):

你好!不会的。

回答(5):

给你说白了 如果当初借钱的话她也签字了 就要执行 如果没有签字而是知道 只要你能找出证人证明她也知道也是执行 只有在她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才不会被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