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纳增值税额是按当月销售货物计提销项税额扣除当月进货取得符合规定的凭证注明的进项税额后的余额计算的(还可能涉及期初留抵和进项税额转出),从长期来看,按理论上讲,当期只有销项税额,无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就是全额交税;当期只有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无销项税额,就是留抵税额额;换而言之,你购货时支付的进项税额是垫付的,你销货时计提的销项税额及实际缴纳的增值也是垫付的(最终由消费者承担);你们会计的意思是,当期全额缴税,以后好几期可以不交税;问题是如果当期缴的税较多,需要好多期才可以扣回来,占用你单位资金。
你们是先发货再开票吧。发货时让会计先不要确认收入,将发货的成本金额转“发出商品”,等开发票时再结转收入和成本,这样就不存在先交增值税销项税没有进项税抵扣的情况了。
如果当月发货做未开票收入,就必须在当月申报增值税,没有进项税抵扣的话只能按17%全额纳税。以后收到进项税发票后,只能抵扣以后月份新产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而不能抵扣之前已交的部分。并且这样做收入,让税局知道你们做收入与开票时间对不上,税务会认为你们开票不及时而处罚,岂不是自找麻烦,建议按第一段办法去办。
但是申请一般纳税人首月是没有抵扣的,那开的发票不是要按17%全额纳税?
是的,不能抵扣,开票要全额交税的。
我们做账的说只是先垫付着,后面还是可以抵扣回的,这里真的不是很理解,税都纳了,还能返还??
会计说的没错,就是说你只是提前交税了而已,交了增值税是不可以退的,只能换减以后开的销项发票税金。
希望能帮助到你!
抵扣是指抵扣以后月份开出的发票,第一个月的发票是不能再抵扣的,17%全额纳税